2018年海南保亭縣事業單位招聘60人公告
2018年保亭縣事業單位編制招聘公告(60人)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二、招聘崗位、人數
(一)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招聘崗位詳見《2018年保亭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的崗位性質為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
三、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至35周歲(1982年3月5日至2000年3月4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審計的;
4、現役軍人,海南省最低服務年限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亭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截止2018年3月9日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發布公告(時間:2018年2月22日――3月3日)
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3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報名地點:保亭縣寶亭大道芙蓉小區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3、聯系電話:0898-83668228(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并接受現場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須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http://baoting.hainan.gov.cn)《保亭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考生及保亭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明確報考單位和職位。
5、報名要求。報名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服務于保亭縣且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和“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報考定向職位的,報名時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證書 (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3)外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所屬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編外聘用人員不要求。
6、報名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7、每個崗位與報名人數報考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的才能開考,經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與該崗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則相應取消或消減該招聘崗位的計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公告后2天內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規定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8、報考考生應憑《保亭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或身份證于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報考考生全程密切關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以便及時了解相關報考事宜、各項考試成績、體檢和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公布等情況。
(三)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參加同類試題考試的所有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來劃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參加面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計分方法
計分方法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體檢
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含2名)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的醫院須是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三甲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可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另行產生遞補人選。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及個人基本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2、公示期滿后,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受聘人員須在我縣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
4、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我縣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七)有關問題說明
1、服務于保亭縣且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和“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大學生”。既可報考定向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但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2、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18年3月5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 保亭縣戶籍是指在2018年3月5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保亭縣的人員。
3、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參照《2017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5、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保亭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五、紀律監督
(一)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聘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監督舉報電話: 83668228(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