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和靜縣特勤_綜合崗人員招聘115人公告
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經中共和靜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5名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條件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招考對象、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1、和靜縣戶籍或生源(退伍軍人戶籍不限),部分崗位面向新疆戶籍或生源(詳見附件1《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職位表》);
2、和靜縣在崗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3、中共和靜縣委、和靜縣人民政府設立的國有企業在崗職工。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2月21日至2000年2月21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工作,能自覺履行崗位職責;
4、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近五年內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目前在崗的巴州公安系統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及離崗不滿1年的公安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6、有過吸毒史的;
7、其他不符合《巴州便民警務站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報考說明》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體程序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培訓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8年2月22日10:00-2月28日19:30。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3月1日-3月2日。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免收考試費。
4、報名地點: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5、現場報考人員須攜帶資料:
報考人員須持下載的《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需提供學籍驗證報告1份。
7、和靜縣在崗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須提供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證明1份。
8、中共和靜縣委、和靜縣人民政府設立的國有企業在崗職工,須提供縣國資委證明1份。
9、和靜縣在職“鴻雁工程”工作人員,須提供縣基層辦證明1份。
(二)筆試
1、筆試時間 :2018年3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滿分100分。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采取漢語文字命題(不設其他語種試卷)。
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4、加分項:
部隊退役士兵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加20分;和靜縣在職“鴻雁工程”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加10分。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8年3月5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8年3月8日開始。
2、面試入闈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職位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政審,考生填寫《考察政審表》。在政審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的人員,政審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調劑
出現空缺職位,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調劑。
(七)公示、聘用
政審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縣財政承擔工資等各項規定待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八)培訓
新聘用人員培訓工作另行安排。
四、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縣紀委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同時邀請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均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www.xjhj.gov.cn)
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6-5010516;
附件: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新疆巴州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勤、綜合崗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