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遵義市習水縣公安局招聘100人公告
2018年貴州遵義市習水縣公安局公開招聘交通輔警簡章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有志于維護習水公共交通秩序穩定,具有良好體能技能,有高度責任心和勇于擔當精神的優秀青年。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本縣戶籍人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公安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2.本次招聘限男性(需參加24小時治安巡邏、輪值,全天候備勤,且需要協助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
3.文化要求:高中(含職高、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18至30周歲(即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矯正視力5.0以上,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參加體檢,所檢項目達標標準參照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安機關有關規定。
6.優先招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警察類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官士兵、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的,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經吸販毒、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參與邪教組織活動的;
(3)本人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被開除公職、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或因違紀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
(5)現為本單位在崗輔警人員的;
(6)不能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原件的;
(7)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人員。
二、招聘人數及身份
此次計劃招聘交通輔警100人,用工性質屬于編制外勞動合同制人員。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依照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經體檢政審合格后從高到低依次錄聘,實行動態管理。
四、招聘程序
依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試用、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2月22日-3月10日。
2、報名地點:習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府東路213號)。
3、由考生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名時按要求填寫《報名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學歷證明、退役證明、機動車駕駛證C1以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3月11日至3月15日,資格初審合格后,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不合格的,聽候通知退還報名資料。
(三)考試。考試以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均實行100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體能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20%。
1.筆試。筆試內容: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基本知識、電子文稿編輯、電子表格制作、公文寫作、現場攝影基本技能。(須上機操作,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100米短跑,立定跳遠,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以上五項各占25分。(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面試采取現場答辯或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的,依次按學歷較高、體能測試成績較好、年齡較小的考生進入體檢。體檢統一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文件和招考簡章規定身高、視力要求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復查,認定為不合格。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依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體檢人員(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依次按學歷較高、體能測試成績較好的考生進入體檢)。遞補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審。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2的比例確定考核政審對象。政審主要審查考核對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現實表現情況,開展吸毒史、家庭病史調查,同時對報名資格進行復審,出具政審報告。政審完畢后,實名制對考生政審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的,政審合格人員將作為擬聘用人員參加為期1個月的試用考核。
五、聘用人員待遇
(一)試用期考核。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參加試用期考核或考核期限未滿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員與習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報酬按3.2萬元/年(含應繳納“五險一金”部分),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等。聘用人員由習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管理,按規定配發服裝,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六、相關規定
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管理。不按時報到上班、不服從分配、不履行工作職責、不勝任本職工作、年終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違反紀律規定、影響公安機關形象的人員,習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有權解除勞動關系。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系。對合同期內,本人因各種原因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由本人提出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后,即為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或是聘用人員自行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均只承擔工作期間的工資。
七、紀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會廣泛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參加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851-22523847(習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舉報電話:0851-22617311(習水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八、附則
本招聘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