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公開招聘100人公告
根據《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結合工作實際,經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區管委會批準,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0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輔警100名。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
2、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長春市戶籍;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無煙疤、紋身,無各種慢性傳染病和重大疾病,能適應加班、值班等高強度工作崗位需要;
5、具有良好品行,有奉獻精神,組織紀律性強,能保守工作秘密,無前科劣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時間: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應聘人員到長春市經開區人才中心一樓大廳(臨河街3478號)進行現場報名,需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經開人才網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打印并粘貼近6個月內的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經工作人員審核符合標準后,繳納報名費100元(最終錄取的考生將全額返還報名費),按照工作人員要求網上填寫信息并上傳照片,網上填寫信息時間為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5日。
(二)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9日。應聘人員登陸長春經開人才網網站進行打印。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具體時間在長春經開人才網及長春經開區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成績分值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綱要》。
(二)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長春經開人才網上公布。面試人選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 (實際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6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現場公布成績。計算應聘人員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長春經開人才網及長春經開區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
面試結束后,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和60%比例計入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排名,根據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招聘方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
體檢合格的,由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對應聘人員個人品德及履職能力等相關條件進行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由常住地社區開具《組織鑒定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應聘人員及父母《政審表》、《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應積極配合,否則視為放棄。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經開人才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用工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七、相關待遇
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人員,委托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負責管理,試用期三個月。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裝備配置、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等由經開區管委會財政資金保障。工資應發2866元/月,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不提供住宿。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報名信息不真實或與本《公告》規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并時刻關注長春經開人才網及“長春經開區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上發布的相關信息。??
(四)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政策咨詢電話84644071
報名咨詢電話84644178
點擊下載>>>報名登記表.doc
長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