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紹興上虞區嶺南鄉人民政府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嶺南鄉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2名,具體招聘細則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待遇
1、招聘崗位: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工作人員2名。
2、崗位待遇:參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相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上虞區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基本電腦知識,能熟練應用Word、Excel等文檔操作,具有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
三、報名時間
2018年2月28日—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報名方式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請持《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學歷學位證書、建造師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
報名地址:上虞區百官街道鳳山路147號(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1號樓1樓大廳。
報名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82120312。
咨詢聯系人:趙先生,聯系電話:82915056。
五、招考錄用形式
1、考試形式:采取面試形式,根據面試結果擇優聘用。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2、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招錄期間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職工體檢套餐標準有關規定。
3、考察或信息調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信息調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選聘人達不到選聘要求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4、聘用:經考察或信息調查合格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試用期3個月,報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標準發放。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時間為一年一聘。錄用人員為勞務派遣工,與紹興市上虞大眾勞動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2、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聘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內需服從工作崗位的調整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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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區嶺南鄉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