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
2018年十堰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25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十堰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試點招聘工作的實施方案》(十衛生計生發〔2018〕7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職責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是針對基層全科醫生緊缺的問題,在有需求的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專門設置,并將所聘全科醫生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非常設崗位。全市有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指標共計25名,其中竹溪縣5名、竹山縣4名、房縣4名、鄖西縣4名、丹江口市4名、鄖陽區4名。
特崗全科醫生按照服務對象實際需求履行以下職責:
(一)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二)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三)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四)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要求,按照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與控制指標的要求,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服務。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編制外聘用的醫務人員和民營醫院的醫務人員積極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專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專業。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除具備上述所列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
(3)具有執業醫師資格,6個月及以上的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
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原單位在職全科醫生不列入招聘范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崗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報名情況實行公開考試或考核招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一)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者在報名時間內持下列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1、所需資料:《十堰市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身份證,畢業證,執業醫師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或工資發放或進修證明),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2、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十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四樓人事科(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35號)。
(二)考試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實行考試或考核招聘,考試或者考核的具體事項待報名結束后另行公告。
(三)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意,可以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試或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用人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試或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五)公示
考生經考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確定崗位人選,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培訓上崗
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市醫療衛生機構派駐到鄉鎮衛生院上崗工作。其中,未參加過全科醫學知識培訓的人員,參加省衛生計生委組織的崗位培訓后上崗。
四、人員管理
(一)簽訂合同。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的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聘期4年。根據招聘的特崗全科醫生本人志愿,結合實際需要,原則上按照報考具體崗位安排到轄區內的鄉鎮衛生院從事全科醫生工作。
(二)考核管理。特崗全科醫生的日常管理、平時考核和績效考核,由所在服務單位負責,考核結果定期通報設崗縣級公立醫療機構。設崗縣級公立醫療機構負責對特崗全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和年度考核。
對成績突出,考核優秀者,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傾斜;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工作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執業注冊管理。特崗全科醫生上崗前必須注冊為全科醫師,由服務單位按程序辦理執業醫師注冊手續或執業地點、范圍變更手續。未取得全科醫學專業或者未通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崗位培訓的執業醫師,須參加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全科醫生崗位培訓,時間不少于1年(每年3個月),其中在上崗前培訓3個月,培訓合格后,注冊為全科醫師。
(四)戶籍、人事、黨團關系管理。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的戶籍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單位管理,人事管理按所在服務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管理,黨團關系轉到服務單位。
(五)服務期滿安置。特崗全科醫生聘期滿后,鼓勵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對于聘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長期扎根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特崗全科醫生,可以經過公開考核,在設崗縣市轄區鄉鎮衛生院空余編制內,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對于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崗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按有關規定將其聘任到領導崗位。對于聘期內2年以上年度考核優秀、本人志愿到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工作的特崗全科醫生,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可組織專項選聘,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空余編制內,納入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參加其他醫院招聘時,招聘單位須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招聘的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未滿4年的,不享受上述及相關政策。
特崗全科醫師在基層服務時間不少于4年,服務期間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要退回補助費用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在醫師注冊和職稱晉升等方面給予限制,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如出現影響此次招聘的未盡事項,將及時發布。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隨時發現隨時查處,請各位報考人員誠信報考。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和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的各類培訓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本公告解釋權為十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聯系電話: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科0719-8117014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