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公安廳招聘文職人員60人公告
來源:云南公安網
2018-03-01 08:54:22
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安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在云南省公安廳直屬部門從事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工作的文職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本次共招聘60人,其中:綜合崗位10人,專業技術崗位50人。詳見招聘簡章。
二、用工方式
文職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機關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出生);
4、自愿從事公安文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役軍人;
6、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崗位條件
綜合崗位:具備較好的綜合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公文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專業技術崗位:具備計算機應用、信息通信、視頻技術、網絡維護、數據庫應用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應用技能。
其它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到昆明市人力資源市場(昆明市官渡區民航路229號一樓大廳)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前仔細閱讀《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選擇符合條件的報考崗位,準確填寫《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同時提供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兩張,填寫《云南省公安廳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報考誠信承諾書》。
報名咨詢電話:0871-64128093
1、報名時間
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本人攜帶報名表2份、證件照片2張、考試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報名。
3、現場繳費:按照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每人收取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筆試及后續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4、招聘計劃調減
本次招聘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未達3:1比例的,將根據報名人數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數。
5、領取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將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www.kmrcjob.cn)發布筆試人員名單及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請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筆試及后續各招聘錄環節均須出具身份證及準考證,請妥善保管。
(二)筆試
1、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總分為100分。綜合崗位主要考察綜合行政管理、公文寫作等能力;專業技術崗位主要考察計算機應用、信息通信、視頻技術、網絡維護、數據庫應用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8分;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申請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獎勵證書”、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須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傷殘人民警察證”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申請材料在報名階段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無效。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資格復審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規則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面試成績]×50%。
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考生加試一輪筆試,加試成績高者排前。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審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和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八)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統一在云南公安網(www.ga.yn.gov.cn)和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www.kmrcjob.cn)發布公告。通過其它渠道獲取錯誤信息從而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紀委駐云南省公安廳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云南省公安廳、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1-63052390;0871-64128093
附件:1-3下載
1、云南省公安廳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報考誠信承諾書
2、云南省公安廳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3、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表
云南省公安廳
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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