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開封蘭考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0人公告
來源:蘭考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
2018-03-01 11:06:43
【公告】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提升我縣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積極為我縣經濟發展保駕護航,按照《河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豫公通〔2016〕271號)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聘用優秀人員充實到縣公安系統。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0名,具體崗位見《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聘特巡警隊員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下同),年齡25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其中:退役士兵或具有散打、搏擊、射擊、攀爬、潛水等特殊技能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2.應聘110指揮中心接線員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話標準;
3.應聘警務保障(視頻維護)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電工證(特種作業操作證或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應聘行政助理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話標準。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
3.年滿18周歲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滿足崗位需要的學歷要求。其中:全日制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可分別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5. 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可以報名;
6.滿足崗位需要及報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就業網(www.lkjy.gov.cn)、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lankaojiuye)等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8年3月12日至3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一樓。
3.報名應提供資料
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交《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可從蘭考就業網下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經工作人員初審驗證后,現場采集人像信息,并繳納考務費100元。
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需有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或院〈處〉的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特巡警隊員崗位的,屬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交退伍證;
應聘警務保障(視頻維護)崗位的,需提交電工證(特種作業操作證或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初審驗證后,不得更改其他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必須保證其應聘材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在指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應聘者均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
應聘特巡警隊員崗位的,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其中具有散打、搏擊、射擊、攀爬、潛水等特殊技能的,一并進行特殊技能測試。應聘其他崗位的,進行簡單的體能測評,具體項目和標準由縣公安局制訂。
(五)考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才可以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試卷為上述兩科的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法律基礎知識占6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態舉止等基本素質。應聘110指揮中心接線員崗位和行政助理崗位的,面試期間要測試其普通話水平。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日期之前,因應聘者被取消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日應聘者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不再遞補。
面試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按各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
(七)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應聘者自動放棄考察資格、不按規定參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不再遞補。政治考察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員,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被正式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原則上參照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定崗、定級工資標準核定,分為基本工資、層級工資、崗位津貼、績效工資、加班津貼等項目。公安局依法為被聘用人員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為一線崗位或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警務服務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紀律要求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體能測評、考試、體檢和政治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嚴重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四)對應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責任,均與招聘方無關。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就業網、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布、公示,請應聘者及時登陸查詢。
(三)本次公開招聘由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1-26991110蘭考縣公安局
0371-23301579 蘭考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371-26992781蘭考縣監察委
(報名咨詢請撥打咨詢電話,投訴舉報請撥打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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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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