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定安縣統計局招聘公告
2018年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關于招聘定安縣統計局統計調查員的公告
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根據統計調查業務工作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計調查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
(一)工作崗位:定安縣統計局統計調查員1名。
(二)用工方式:勞務派遣。
(三)主要職責:負責完成總隊布置的各項調查工作任務以及用人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統計調查事業,身體健康,吃苦耐勞,熟悉當地城鄉情況,能經常下鄉、走訪調查戶、農貿市場、超市、企業等。
(二)大學本科學歷,專業不限,熟悉經濟或統計工作,有較好的文字處理能力、寫作功底和統計經濟方面的知識。
(三)會講普通話和當地方言,能適應各種統計調查工作環境,食宿自理。
(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無違法違紀行為及不良記錄。
(五)男女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符合法律規定的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
本公告發布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
定安縣政府大樓定安縣統計局。聯系人:王千能,聯系電話:63823976。
(三)報名材料。
1.報名時須填寫《統計調查員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粘貼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載用A4紙打印。
2.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通過直接上門遞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個人簡介(或報名表)一份、2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交還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況,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交還本人,復印件作報名用恕不退還)。
3.應聘者認為對應聘崗位有幫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試及錄用規則事項
(一)考試方式: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資格: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獲得筆試資格。
(三)面試人選:按照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四)擇優錄用:筆試分數50%、面試分數50%計入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擇優錄用。
(五)體檢:由用工單位參照公務員體檢要求辦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經體檢合格后,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合同期2年(含試用期)。月工資執行我單位在全省各市縣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其中個人承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代扣。
本公告由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聯系人:葉吉辰,聯系電話:65328778。
附件: 《統計調查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