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招事業編制教師90人公告(第三批)
為進一步充實優秀師資力量,優化教師結構,根據北侖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事業編制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指標:共90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時間、地點:
2018年3月-2018年4月。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報考高中、義務段、特殊教育(培智)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教育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
(四)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之一:(1)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學科專業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學歷可以本科專業或研究生專業報考)。(2)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取得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招聘學科相一致,專業不作要求。(3)非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與招聘學科相一致,專業不作要求。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辦法
時間:2018年3月8日上午9:00—3月12日下午16:00。
此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點擊首頁“事業招考”欄目,再點擊“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18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第三批)”,添加基本信息進行報名。請仔細閱讀有關內容,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息不實或不符招錄條件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招錄資格)。報考人員請記住報名時獲取的報名序號。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信息。工作人員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填寫信息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招聘崗位包括統招崗位和定向崗位,報考時根據符合條件情況選擇。定向崗位可單獨報考,也可以兼報(符合條件前提下)。兼報只允許統招崗位兼報同一學科的定向崗位,不允許定向崗位兼報統招崗位,一人僅報一門學科,否則視作無效報名。定向崗位面向梅山、郭巨、白峰的相關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僅限學前教育(1)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3月15日下午16:00,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繳費確認
時間: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3月19日下午16:00。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初審,通過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考務費40元,報考人員需確認是否按時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根據以往教師招聘報名情況,認定義務段語文(2)、義務段數學(2)、學前教育(2)、特殊教育(培智)等職位為緊缺崗位,初審合格并繳費的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其他崗位初審合格并繳費人數低于招聘崗位指標數3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3月30日下午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3月3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筆試內容要求如下:
(1)高中、義務段、特殊教育:包括公共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教育倫理、邏輯思維等)和學科知識。
(2)學前教育:包括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倫理、邏輯思維、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程、各年齡段兒童學習與發展目標等)和基本能力(教學內容與方法、活動設計與評析、教育教學現象分析等)。
(三)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時間初定為4月14日(具體事宜請屆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報考義務段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的考生,只要參加過筆試的,均要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本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長。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初定4月17日—4月18日,具體事宜請屆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自己符合資格條件中的第幾條,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各類資料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1)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3)歷屆生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部分考生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學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業務類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實施3天前,若有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在報考該崗位的參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或筆試、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五)面試
時間初定為4月21日,具體事宜請屆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面試形式為試講,幼兒教育面試包括技能測試。面試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儀容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職業素養等。面試入圍人員認定辦法:
1.計劃招聘崗位數(按統招崗位和定向崗位分別計算,下同)等于或超過5人的按錄用指標2倍進入面試;小于5人的按錄用指標3倍進入面試。
2.報考義務段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的應聘者,先筆試和技能測試,根據筆試和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技能測試成績折算比例同各招錄崗位總成績計算中的比例。考生如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按百分制計算,不足60分),則直接淘汰,不進入面試。
3.報考其它崗位的應聘者,包括學前教育,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4.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確定時根據志愿填報情況按分數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兼報人員按先統招崗位再定向崗位并根據分數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定向崗位面試人員確定時須將兼報定向崗位人員中未進入統招崗位面試人員的分數一起統計排序)。報考學前教育(1)進入面試人員按分數從高到低先郭巨幼兒園再特殊教育學校的順序確定。
5.幼兒教育崗位應聘者面試包含技能測試,內容為試講、講故事、音樂、美術、跳舞等。
五、考試成績計算:
1.報考義務段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考試形式含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
2.報考其他學科崗位,包括學前教育崗位,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3.各崗位擬錄用人員確定時根據志愿填報情況按分數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兼報人員按先統招崗位再定向崗位并根據分數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定向崗位擬錄用人員確定時須將兼報定向崗位中未被統招崗位錄用的人員的分數一起統計排序)。報考學前教育(1)人員按分數從高到低先郭巨幼兒園再特殊教育學校的順序錄取。
4.面試不合格(按百分制計算,不足60分),不予錄用。如總分出現并列分,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先。
5.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時均需隨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報名時打印的)。體育崗位考生技能測試時請自備運動服和釘鞋,音樂崗位考生自帶特長展示器具,美術崗位考生自帶繪畫工具等,幼兒園面試(含技能測試)需準備材料均由考生自帶。考場只備鋼琴、電腦、畫紙。其它技能測試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錄用
1.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組織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等執行。擬錄用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空缺名額由北侖區教育局確定是否遞補。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額不遞補。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請屆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為被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辦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3.錄用
(1)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者與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辦理錄用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已簽訂協議的解除協議,下同),造成招聘職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遞補。
(2)凡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報到。若因新錄用人員擅自違約不按時到崗的,需支付招聘單位因本次招錄產生的全部費用和損失。同時招錄單位有權將新錄用人員的違約行為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并發送給相關征信機構及教育系統備存。
(3)擬錄用的2018屆畢業生和原為事業在編人員的報到時間為2018年8月(具體以公告為準),其他人員一般為2018年4-5月(具體以公告為準)。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4)如發現擬錄用人員個人檔案中有不符合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5)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或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二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人事檔案轉至北侖區人才交流中心。
(6)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7)新錄用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幼兒園)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括試用期)。定向招聘錄用人員根據錄用崗位情況分配到相關學校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括試用期)。
七、其他:
1.應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
2.未盡事項由寧波市北侖區人社局與教育局協商確定。
3.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北侖教育局網頁: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
4.聯系電話: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聯系人:薛老師,劉老師。
5.監督電話:北侖區教育局紀檢室0574-86781910。
附件1:北侖區公開招聘2018年事業編制教師崗位指標報考專業及其它要求.docx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