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東南州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公告
2018年貴州黔東南州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臨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滿足業務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我縣建設工作,經鎮遠縣住建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在縣第三紀工委的監督下,由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崗位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動態招聘、人崗相適。
三、公開招聘的職位和條件
(一)公開招聘職數
本次共招聘鎮遠縣住建局(臨聘)工作人員5名,男女不限,負責房屋交易中心、局辦公室、工程項目管理等相關工作,具體崗位由局內部統籌調配。
(二)公開招聘的條件
1.必須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退伍軍人放寬到初中以上學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歲),35周歲以下(含35歲),有本單位專業技術工作經驗或特殊工作技能的年齡可放寬到不超過40歲,年齡計算截止到本次招聘報名開始之日(即:2018年3月5日);
3.報考人員戶籍限制為鎮遠縣戶籍;
4.熟練掌握計算機運用相關技能;
5.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責任心,能吃苦耐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開除公職的;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開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招聘公告進行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報名地點到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政府大院內)報名。
2.報名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復印件;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張。
3.報名費用60元/人。
(三)資格審查
由縣住建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工作,初步資格審查工作于2018年3月9日前完成。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當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考生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一)筆試為閉卷考試
1.考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擬報崗位所需的政策法規知識、專業知識等。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
2.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上午9點,筆試地點在縣民宗局(二中旁原城建局辦公樓)四樓會議室。
3.當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人數時,取消筆試環節,符合條件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4.筆試及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公布結束后,由縣住建局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分數)。報考人員未參加筆試考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筆試成績公示。筆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成績在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示欄進行公示。
(二)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
1.面試(專業測試)
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及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入圍、擬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擬入圍面試人員,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如因筆試環節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擬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確定為擬入圍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如出現報考人員自動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有關規定依次遞補。
筆試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由縣住建局向社會公示。
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面試考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待定,面試地點為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大院內)四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請妥善保管好)方能參加面試(專業測試)。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公示。考生總成績在鎮遠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本職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體檢對象,考生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上述規定列入體檢對象。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為考察對象;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如因面試環節出現缺考、違紀、棄權或自動放棄進入考察環節等原因致使考察對象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按規定比例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無人遞補的,則按實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列為體檢對象,否則將取消或減少該職位招聘計劃。體檢工作由縣住建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當出現體檢不合格人員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住建局組織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考核、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遵紀守法情況等,如有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之一者,即為考核、考察不合格。
八、聘用上崗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鎮遠縣人民政府網站(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由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聘用上崗。
九、簽訂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員待遇
經確定聘用的臨時聘用人員,上崗后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為一年,月工資1570元(工作滿1年后,月工資每年提高50元)。一年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原聘用單位的臨時聘用人員,可繼續聘用。
十、未盡事宜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和確定
咨詢電話:0855—5722455(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鎮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