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2018年澄邁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為切實解決澄邁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緊缺問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通知》(瓊人社發〔2015〕20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和對象
(一)招聘單位、職位、職數及報考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名額及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澄邁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政治素質好,有志為澄邁各項事業發展作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見《職位表》要求,報考人員年齡時間計算為1983年3月12日至1998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3、戶籍要求:見《職位表》要求;
4、學歷要求: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專業條件;
應具備職位要求的學歷條件,畢業時獲得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并能從學信網上查詢到相關信息,《職位表》招聘職位有做學位條件要求的,需有相關學位證書;
5、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招聘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2018年3月12日;
9、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10、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或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11、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由省級以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做出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理的人員;
3、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屬我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包括提交報考申請及上傳照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不組織現場報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澄邁縣人民政府網或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資格審查工作由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澄邁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各招聘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并根據招聘專業和資格條件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職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或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資格審查小組均可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自2018年3月12日上午9:00起至3月15日下午16:00止。報名網站為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職位要求的專業以《專業(學科)參考目錄(試行)》(附件2,以下簡稱《參考目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一律以學歷證書所載專業為準,應與職位要求專業一致。
1.選擇職位。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考對象、范圍、報考條件、報名程序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要求,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通過注冊后,如實、準確填寫《2018年澄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簽署“誠信承諾書”,按網上提示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參考目錄》、職位表等,根據自身實際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3.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報考人員填報提交的《報名表》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信息提交后,于3月15日下午16:00前隨時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及時重報,如不在3月15日下午16:00前進行信息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報名時間截止后(3月15日下午16:00后),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按規定以1:3的比例確定),該職位將相應減少計劃招聘人數或取消。取消招聘職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3月19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前,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職位,如不在3月19日中午12:00前進行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二)打印筆試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考人員報名費。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改報時間結束后(3月19日中午12:00后),隨時積極關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或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關于打印筆試準考證等相關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時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并按提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等)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和職位實際需要劃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予入圍面試。
6.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職位的職數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聘職位的職數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面試合格分數線:按60分劃定,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試成績發布:面試成績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準予畢業的證明);
4.在學信網打印需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5.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打印的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6.報考人員若與現工作單位仍有勞動合同關系存續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意見;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現委培、定向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定向職位的,報名時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
8.相關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9.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等)。
上述1—5項材料必須提供,6—9項材料視招聘職位要求提供,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定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下一名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各招聘職位的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如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在同等條件時按以下順序確定入圍人選:1、筆試成績高者優先;2、具有高職稱者優先;3、高學歷者優先。若以上三項順序仍出現并列的情況則由2018年澄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選擇方式。
(一)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海南省國家公務員體檢實施細則》執行,體檢的醫院須是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三甲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可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體檢由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澄邁縣監察委員會、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二)聘用。在公示期間,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應予核準。經核準及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的,經報澄邁縣委縣政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
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正式聘用,原則上在我縣工作時間未滿 5 年(含試用期)的不得申請調離我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轉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變更、違約責任等其它事項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執行。
(三)受聘人員待遇。受聘人員納入澄邁縣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享受與澄邁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服務于澄邁縣且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和“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大學生”。既可報考定向招聘的職位,也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但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
(二)海南省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四)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澄邁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五)咨詢電話:0898-67616155 0898-67615385
傳 真:0898-67615099
八、紀律監督
(一)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聘工作,由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監督舉報電話:
澄邁縣監察委員會舉報電話:0898-67626743
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898-67615385
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址:澄邁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四樓,位于澄邁縣金江鎮金馬大道四橫路(澄邁縣公安局東側約500米)
附件: 1.2018年澄邁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