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寧海縣(面向社會)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0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寧海縣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學科須二甲及以上)證書和用PDF格式打印的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范圍和對象
1、小學教師: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寧波,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A.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學科相一致;B.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學科相一致。
特殊教育教師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書,戶籍不限。
2、幼兒教師: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專業不限。
3、在高中、大學期間已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的,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體育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報考體育崗位,戶籍不限。
三、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專業要求等詳見附件1。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為: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地點:寧海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寧海縣躍龍街道人民路290號。
3、報名辦法:先從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或寧海縣教育局網站下載并填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應資料到報名地點報名。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和原籍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社會人員須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須現場繳納40元考試考務費。
5、報考特殊教育學科資格審核通過并繳費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能低于2:1,報考其他學科資格審核通過并繳費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能低于3:1,如不足規定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數。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請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縣教育局103室(躍龍街道人民路290號)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范圍為各招聘學科的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卷面總分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后,分學科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每個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則以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若某個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則以該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的平均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數在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面試。面試實施3天前,因面試對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而產生空缺的名額,可在該學科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面試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放棄面試,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方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內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課堂教學能力,試講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幼教學科需增加技能測試,試講與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測試的學科按試講60%、技能40%比例計算面試成績。試講、技能測試成績都須達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各學科最后一名出現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計算。
(三)體檢
體檢項目標準參考《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淘汰。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在考核名單公布后,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對象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聘用
考核結束后,各學科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社會人員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與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等取得畢業證書后再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聘用。
1、在報考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2、 屬于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3、擬聘用人員逾期不到縣教育局報到的(報到時間為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不含休息日)。
4、不能按時取得學歷(應屆畢業生限2018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限2018年8月10日前取得);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已簽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應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試用期間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未聘用而造成的學科職位空缺將不再遞補。
新聘人員在統一分配或定向的工作學校服務期必須滿5年,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574-65259687、6525962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六)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sj.ninghai.gov.cn
寧海縣教育局:/col/col111460/index.html
附件:附件1:2018年寧海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一覽表 附件2:2018年寧海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寧海縣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