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師范大學招事業編制教師26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師范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師范大學:以教師教育為主、多學科并舉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本部位于金華市區,另設杭州校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6個崗位26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
部分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畢業生招聘,同期留學歸國人員可視同對待。
其他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8年8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崗位中,教師崗位將采用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其他崗位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17:00。
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人事招聘系統網址:http://zp.zjnu.edu.cn,實名注冊本人報名信息,申請應聘崗位,并在附件中上傳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變更申報崗位,請報名者考慮成熟后填報。
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網站報名狀態顯示信息為準。
2、資格初審。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通過登陸網站自行查看審核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筆試前一天來校進行現場確認,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于2018年3月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將在網上公布。
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崗位相關的基本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
2、面試
面試日期安排在筆試后1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需準備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備查。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屆時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查內容為對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與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與考核人選名單。
體檢、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相關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zjnu.edu.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9-82282319[浙江師范大學監察處(紀委辦)]。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9-82283073(人事處吳老師、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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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