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決定赴武漢大學參加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6名(沒有合適人選可少招或不招)。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委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為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所屬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正處級,主要負責寧波全市的電子政務工作。
寧波市政府公報室為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所屬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正處級,主要負責《寧波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和發行贈閱工作。
寧波市接待服務中心為寧波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單位)下屬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正處級,主要協助寧波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承擔部分接待任務和日常接待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上述錄用人員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在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部統籌安排使用,不僅限于以上崗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通過在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能力素質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五、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在現場設攤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3月17日上午
報名地點:武漢大學信息學部體育館
應聘人員填好《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設攤展位”,現場遞交。同時還需提供本人簡歷、學校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大學考試科目成績、獲得獎學金及其它榮譽情況。
2、資格初審:2018年3月18日上午,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4、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將電話通知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寫作能力。參加筆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和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規定時間,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校推薦表和就業協議(碩士研究生在讀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到。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
3、面試。每類崗位筆試成績的前6名確定為面試對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4、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
(三)體檢、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適的淘汰。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適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可視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后,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在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不予辦理錄用手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1385788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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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