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職員298人公告
來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2018-03-12 13:22:21
中山市教體系統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
因教體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市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教體系統2018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教職員共298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教體系統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體系統已根據國家、省和市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分等級崗位聘用,新進人員有關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其所聘崗位確定。所招聘崗位屬鎮區學校、學科及學段相同的,由鎮區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根據用人需求,統一調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2017年畢業生,這類報考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下同)及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應聘教師崗位者須具有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報考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課教師的社會人員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6.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具體條件
1.應聘專任教師崗位:
(1)應屆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2)社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7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與應聘崗位相應(指崗位等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或以上(指崗位等級和任教學段)的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表里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是指職稱改革前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報考者在填寫專業技術資格時,請在報名表相應位置填寫現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并備注清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等級,其對應等級可查看《廣東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職稱)過渡名稱對照表》(附件3))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特指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課教師,在省級以上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可放寬至高級工職業資格)。
2.應聘職員崗位: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7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校醫等崗位的,需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或從業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報考校醫崗位的除外),上述崗位具備相應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3月7日后出生)。
(四)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其中,崗位條件中所要求的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從業資格證等須與崗位相適應。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加現場資格審核確認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現場報名,網絡報名審核不通過的不接受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2.網絡報名時間及方法:2018年3月7日至3月23日17:30,登陸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進入招聘系統,按照操作提示進行網絡報名(招聘系統報名功能于3月23日17:30關閉)。在規定時間內已在招聘系統注冊并填寫信息但仍未成功上報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
3.報名人數公布: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將于網報開始后的第7個工作日和第10個工作日在報名系統首頁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
4.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時間和地點:考生網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以各鎮區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市直屬學校、局屬事業單位為單位,下同)進行資格審核,考生登陸招聘系統及時查詢審核情況。審核通過人員從招聘系統中導出并打印報名表,攜帶有關資料于3月24日、3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中山市第一中學高中部體育館(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68號)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未能在3月25日16:00前將須帶備的材料送達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5.現場資格審核確認須帶備的材料及其要求:
(1)應屆畢業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表》(從招聘系統中導出打印);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須為《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里的專業代碼);③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2016年和2017年畢業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除崗位明確要求外,其他可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④2016年、2017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⑤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
(2)社會人員需提交:①《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表》(從招聘系統中導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職業資格證)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屬國有單位在職人員的,須于體檢前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等政策條件加分的,須在網絡報名時自行申報,并在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涉及年限計算的時間截至2018年3月7日止,工作年限的證明以單位證明或社保參保憑證為依據。
(7)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
(8)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6.確定參加筆試人選:招聘單位按照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審核通過人員現場遞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進入筆試環節。
7.打印筆試準考證:2018年4月17日10:00起,至2018年4月21日9:30止,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通過招聘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組織。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1)筆試日期和地點:2018年 4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和考場安排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①報考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和綜合能力測試等;②報考學校職員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學校管理知識、應急管理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等;③報考局屬體育類事業單位職員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政策法規和綜合能力測試等。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
(3)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原則上不低于6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公布。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考生通過招聘系統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2.面試:
(1)面試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面試內容和具體形式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聘單位按要求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面試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3.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各項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荚嚳偝煽兒细穹謹稻€統一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和考察對象??偝煽?、體檢和考察對象名單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專任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職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考察,招聘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暫不定崗位等級。
四、其他事項
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一)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
(二)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三)應屆畢業生因個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手續者;社會人員因個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職手續者;
(四)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五)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六)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八)放棄聘用資格者;
(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附件4)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市教育和體育局及各招聘單位咨詢聯系電話:見《招聘聯系電話表》(附件5)
網絡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760-88619778
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217
附件1:中山市教體系統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
附件2: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xls
附件3:廣東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職稱)過渡名稱對照表.xls
附件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docx
附件5:招聘聯系電話表.docx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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