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市彭水自治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70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3-14 10:10:09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重慶市彭水自治縣通過考核的方式引進70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70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天;
7. 自愿在彭水自治縣服務5周年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與考察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及地點:2018年3月22、23日(共兩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點:燕山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甲38號)。
六、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執)業資格證、報名表(附件4、A4紙打印)、《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所報名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各招聘主管部門或單位對所有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審查合格人員為面試考核人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及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當天18:00點后在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官網上公示(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三)考核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組織相關人員成立考核組,在報名點進行考核。考核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考核時間初定于2018年3月24日,具體考核時間在報名時另行通知。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
體檢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等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當日復檢項目除外),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確定考察對象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會同考核組根據考核和體檢情況,提出考察對象名單。
(六)組織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則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及后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選擇聘用單位
本次招聘的聘用單位,按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結合考生所報考崗位的類別和報學專業,實行雙向選擇聘用單位。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 〔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引進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自動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引進的人員,應在我縣服務5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外區縣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3年內不得報考彭水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十)有關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 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 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號碼并保持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4.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78496338、023-78496838
本簡章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該郵箱不接受簡歷):2522912065@qq.com。
附件:1-3下載
1.附件1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2.附件2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附件3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