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豐澤區招聘編外合同教師232人公告
2018年豐澤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要求,結合《豐澤區中小學、幼兒園、職校編外合同教師招聘與管理辦法(修訂)》有關精神,決定組織2018年豐澤區編外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8年泉州市豐澤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十八周歲,最高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2018年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報考中學、職校教師崗位應具有報考崗位相關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語文、數學、英語崗位專業不限;職校的烹飪、汽車維修崗位取得相關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小學崗位應具有報考崗位相關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專業不限,語文、數學崗位只需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不限,均需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崗位應具有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6.需持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職校的電子商務、烹飪、汽車維修、工程管理崗位除外,但應于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2018年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面試合格證的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7.報考語文(小學、中學、職校)的需持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它學科的須持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職校的電子商務、烹飪、汽車維修、工程管理崗位除外,但應于聘用后兩年內取得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8、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或現役軍人,或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聘用。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學校聘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未正式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先提供相關資格辦理證明,并最遲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書。非應屆畢業生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0日。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體檢資格。
5.以下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8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此外,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報考人員,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委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省文件精神,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8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也須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并在考生備注欄注明“免筆試”。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招考主管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經資格初步審查合格后,準予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公布后,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人事行政部門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加分手續辦理
本次考試加分參照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執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3月28日-3月30日上班時間至豐澤區教育局(地址:豐澤區人民政府西樓206)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人員須攜帶身份證、《豐澤學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加分手續。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三)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關舉證材料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負責審核,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豐澤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zfz.gov.cn/)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4月15日,筆試科目、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成績合格線為50分(即考生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加分,下同),本次招考采取只筆試不面試方式進行,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予聘用。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不需要參加筆試,只需參加體檢,并經考核合格后即可優先錄用(若出現報名人數超過擬錄用人數的,則由區教育系統編外合同教師聘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報考職校教師的考生僅參加“教育綜合知識”科目考試。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區教育局將組織補充招聘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若符合崗位條件可報名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的錄用辦法與第一輪招聘一致。
六、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先扣除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的人數后,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成績皆相同,則由區教育系統編外合同教師聘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按最新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后,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豐澤區教育局、豐澤區人才中心負責。
考察合格后,組織考生選擇任教學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由豐澤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其余考生根據崗位剩余情況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依次選擇任教學校。
經豐澤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豐澤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zfz.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人事代理,編外合同教師的相關待遇、合同簽訂、管理辦法等參照《豐澤區中小學、幼兒園、職校編外合同教師招聘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用人單位為編外合同教師統一辦理“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手續。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和比例參照企業標準予以繳交,相應的費用按規定比例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用人單位所需經費由區財政予以保障。
八、其他事項
(一)編外合同教師聘用后,食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豐澤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508456。
(四)考生在招考過程如遇到相關問題,可向豐澤區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豐澤區教育局、豐澤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2、豐澤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分學校人數、學科統計表.xls
4、豐澤區中小學、幼兒園、職校編外合同教師招聘與管理辦法.doc
泉州市豐澤區教育局
泉州市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