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大田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370人公告
2018年大田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7〕104號)和三明市公務員局印發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2018年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370名,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高中語文教師崗位(01職位)2名;
(二)高中數學教師崗位(02職位)1名;
(三)高中英語教師崗位(03職位)2名;
(四)高中思想政治教師崗位(04職位)1名;
(五)高中歷史教師崗位(05職位)2名;
(六)高中地理教師崗位(06職位)2名;
(七)高中物理教師崗位(07職位)1名;
(八)高中化學教師崗位(08職位)4名;
(九)高中生物教師崗位(09職位)1名;
(十)高中美術教師崗位(10職位)2名;
(十一)中職體育教師崗位(11職位)1名;
(十二)初中地理教師崗位(12職位)10名;
(十三)初中歷史教師崗位(13職位)5名;
(十四)初中生物教師崗位(14職位)5名;
(十五)初中音樂教師崗位(15職位)5名;
(十六)初中信息技術教師崗位(16職位)5名;
(十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17職位)2名;
(十八)小學語文教師崗位(18職位)95名;
(十九)小學數學教師崗位(19職位)70名;
(二十)小學英語教師崗位(20職位)17名;
(二十一)小學品德與社會(生活)教師崗位(21職位)5名;
(二十二)小學體育教師崗位(22職位)16名;
(二十三)小學音樂教師崗位(23職位)14名;
(二十四)小學美術教師崗位(24職位)14名;
(二十五)小學科學教師崗位(25職位)15名;
(二十六)小學信息技術教師崗位(26職位)10名;
(二十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27職位)2名;
(二十八)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崗位(28職位)1名;
(二十九)幼兒園教師崗位(29職位)60名。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師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之間出生)。
5.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人員, 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的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
6.符合《大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妥善解決辭退代課教師問題實施意見的通知》(田政辦[2016]120號)條件的大田縣教育局1997年11月登記在冊的代課教師。
(二)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
1.具體崗位報考條件:詳見《大田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
2.此次考試錄用教師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閱。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以上人員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招聘程序
今年我縣招聘新教師程序: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時間安排
1.3月18日--24日,應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每位報考者只報考1個崗位;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報考時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個人真實準確信息;同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2.4月15日全省統一筆試。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筆試卷面成績。
4.5月下旬--6月,開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5.7月上旬,參加補充招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
6.7月—8月,開展補充招聘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筆試成績計算和排序
1.筆試成績等于筆試卷面成績加上加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2.2018年新任教師招聘筆試合格線由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為縣新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劃定。
3.若同一崗位2個及以上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報考者名次按筆試卷面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均相同,按筆試專業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筆試專業知識科目成績均相同,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筆試專業知識科目成績、學歷層次均相同,報縣新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4.符合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團中央《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精神,對大學生村官、志愿者服務西部、服務欠發達地區、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及“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相關文件規定給予加分。若加分項目有多項的,只取最高一項。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或已參加過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門職位”考試的,不再享受招考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2018年5月5日前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三)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因考生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數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應在規定時限內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和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學歷為非全日制的報考者,可免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屬2018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但應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2018年春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人員,具有普通話合格證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二證齊全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須于2018年8月27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得參與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
4.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符合報考條件的代課教師應于2018年3月15日正常工作時間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試由大田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凡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且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棄權,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研究同意后,棄權面試產生的空缺崗位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應達到最低合格線。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面試分值100分,由面試評委小組進行成績評定(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選。
(六)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考核方式主要為調閱個人檔案、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等,同時由戶籍所在地縣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衛計、綜治等部門進行協審。凡是體檢、協審、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若因體檢或協審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生總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各崗位按筆試成績(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相加計算總成績。
2.名次排列采用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總成績相同,采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報考者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加試面試,以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以及總成績、體檢、協審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選在大田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本次公開招聘的教師一律實行聘用制,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與擬聘人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經審核后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間,要服從教育主管部門調配的見習期頂崗(一年)等工作。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滿的服務年限賠償違約金。
3.擬聘考生對應其所報考的學科崗位,根據《大田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按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者選擇應聘學校崗位,每位擬聘考生僅選一次,任教學校選擇確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項
(一)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尚有空缺崗位的,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考生,7月上旬可登陸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空缺崗位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按照第一輪程序開展第二輪補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崗位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選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本次招聘的高中(中職)新任教師給予按時入編,工資、福利待遇由縣財政統一撥付;其他崗位的新任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由縣財政統一撥付,編制逐步解決。
(四)本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嚴格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人大、駐縣教育局紀檢組、編制和人事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監督電話:0598-7263139。
本方案由大田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招聘相關信息可登陸福建省教育廳網站、大田縣人民政府網站 (www.datian.gov.cn)查閱,咨詢電話:0598-7222650。
附件下載>>>
2018年大田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大田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