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南平市延平區招聘新任教師206人公告
2018年南平市延平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
根據省、市有關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相關規定,現將2018年延平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8年延平區中小學幼兒園計劃招聘教師206人,其中“人才·南平校園行”招聘20人,免費幼兒師范畢業男生2人。本次全省統一招聘184人,其中中學6人、小學160人、幼兒園18人。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18年延平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職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詳見附件1)。
6. 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持有物理、化學、生物教師資格證者可報考小學科學崗位)。
7. 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2018年7月31日前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⑥南平轄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錄(聘)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員;⑦未達到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⑧本轄區在編教師(含“人才·南平校園行”已入闈考核對象及已簽訂三方協議對象);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畢業證書,必須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者必須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書辦理情況的證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凡應聘延平區屬學校教師,最低服務期為5年,5年內不得提出辭職、調動及參加其他崗位招聘考試。
4.凡應聘到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5年服務期內必須下鄉支教2年以上。
三、報名辦法
1.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8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報考人員報考1個崗位,即1個縣(市、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原代課教師”(指1998年延平區辭退代課教師)在填報崗位報考信息表過程中,要在應聘考生崗位備注欄中注明“原代課教師”】。小學語文和數學均有分組即Ⅰ--Ⅲ組,報考人員要按附件1備注欄的說明進行填報。如因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將派專人負責報考人員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初審(聯系電話:0599-6988773,聯系人:葉老師)。
“原代課教師”在報名前需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所在代課學校代課證明以及1998年10月領取代課工資花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校長簽字)或其他佐證材料到區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網報名。審核時間:3月16日前。
2. 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在4月9日8:00-15日9:00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報考者進入考點的憑證。
3.加分手續辦理: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滿(2018年7月31日前)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依據南委發[2017]20號文件,對返鄉任村干部(含助理)、返鄉自主創業滿2年或返鄉近三年內未就業(在校期間擔任過班干部并獲得一次以上獎學金)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辦理加分。辦理時間:5月9日前(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予辦理(具體辦理辦法將在南平延平區政府網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布)。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取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不加分。
經初審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名單將在南平市延平區政府網(http://www.ypzf.gov.cn/)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四、筆試事項
(一)筆試科目
1. 應、往屆畢業生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見附件2序號3至31),由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選擇其中的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
2.“原代課教師”
筆試科目小學代課教師為《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幼兒園代課教師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本次筆試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上公布,報考者可自行上網下載。延平區教育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
4月14日下午在規定時間向考生開放考點,熟悉考場;4月15日全省統一筆試。全省統一為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生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入考場。
(三)開考條件
1.本科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1開考。
2.大專及以下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2開考。
同一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
(四)筆試地點
個人在網絡報考平臺查詢或見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計算
1. 應、往屆畢業生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 +《專業知識》成績60% + 政策加分。
2.“原代課教師”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
(六)筆試成績公布
報考者可于5月13日前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七)劃定成績合格線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區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編辦共同研究劃定,并在南平市延平區政府網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布。
五、面試事項
(一)確定面試人選
1. 方式: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即按1:3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報考時有分組的學科,按組依次確定,下同),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00之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的,由我局核準后,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將在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網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布。
2. 面試前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應于面試前(具體時間將在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網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網絡報考時打印的考試報名登記表、就業推薦表、畢業證、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及學位查詢結果)、教師資格證(延平區外的報考者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報到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到區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證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報考,面試審核時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須持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和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以及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書辦理情況的證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在編教師必須提供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二)面試時間地點和辦法
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于面試資格審核后在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網延平區教育專欄上公布。
六、聘用辦法
1.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總分計算辦法(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計算,總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分別保留兩位小數。若同一學科(有分組的學科,同一個組)最后一個崗位出現考試成績總分并列的,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2.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辦法:按招聘的學科崗位數,以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有分組的學科,分組)按1 :1確定體檢對象。根據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南人綜〔2012〕23號)精神,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在規定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考生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收集考察對象原工作單位提供的考察對象日常表現情況的鑒定或證明。考察結果作為確定聘用人選的重要依據之一。
4.確定聘用崗位:擬聘用人員根據城區學校和農村學校崗位要求,按以下辦法確定聘用崗位:
(1)城區學校崗位聘用:符合城區學校招聘條件的,按應聘人員報考學科的考試成績總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聘用(有分組的學科,同一個組),總分高者優先選擇該學科崗位的城區學校。
(2)農村學校崗位聘用:符合城區學校招聘條件未聘用的人員與符合農村學校招聘條件人員一同參與選擇農村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聘用(有分組的學科,同一個組),總分高者優先選擇該學科崗位的農村學校。
5.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則按報考人員報考學科的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分城區與農村。(有分組的學科,同一個組))。
6.應屆畢業生在7月31日前應向延平區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教師資格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若無法提供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有分組的學科,同一個組),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 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
6月底,發布中小學(特教)、幼兒園補充招聘崗位。
7月上旬,補充招聘網上報名。
7-8月,補充招聘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工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延平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9-6988773。
附件下載:
2. 2018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科目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區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編辦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