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閩清縣招聘新任教師63人公告
閩清縣2018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通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精神,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將我縣2018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2018年度閩清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和校醫共計劃招聘63名,其中:①閩清一中3名;②閩清高級中學2名;③初級中學6名;④小學37名;⑤幼兒園12名;⑥校醫3名。各崗位招聘人數、報名對象、具體條件要求詳見附件《2018年閩清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以上計劃招聘崗位、人數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閩清縣政府網上公開發布。報名結束時,若個別崗位無人報名,所空余崗位將轉至小學語文崗位。校醫崗位委托縣人社局參加衛生系統招聘筆試、面試,不參加福建省教師系列統一筆試的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但報名對象要按本文安排的報名時間,先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預報名和初審后,再按衛生系統招聘程序和辦法執行。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2000年3月1日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福建省生源。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⑵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⑶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
⑷現役軍人;
⑸閩清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時間、報名方式
1.時間安排
①3月18日~24日,符合閩教師[2017]104號文件規定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畢業生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②4月15日,全省統一筆試。
③5月13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④5月22-23日(正常上班時間),擬進入面試人員到閩清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⑤6月,開展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
⑥6月底,向社會公布中小學幼兒園補充招聘崗位。
⑦7月上旬,參加補充招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
⑧7月~8月,開展補充招聘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自行登錄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完成報名并繳費。
(二)資格審查
1.所有報考對象均須經過資格審查。
2.報考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科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2)學科崗位要求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個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報考語文學科對象)原件、復印件各1份。
(4)網站下載的報名信息表原件1份。
(5)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6)應聘人員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試和聘用辦法
1.組織考試:招聘綜合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考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合格者方可錄用)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報考閩清一中、閩清高級中學對象筆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報考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及按規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對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中按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從高到低,以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并列的,均確定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補充招聘:在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依據閩教師[2017]104號規定的辦法開展補充招聘工作,對象為參加2018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
(3)筆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專業知識考試(由考生選擇其中一個相應學科專業)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法的應用)等,具體內容詳見福建省教育廳信息網。
(4)面試工作由閩清縣教育局負責并組織實施,閩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協助。面試方式采取編寫教案和片斷教學等方式進行。面試方案另行公布。
2.組織考核: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指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的綜合分數),分崗位學科志愿,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學科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科目分數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崗位學科只有1人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可確定為考核人選。
3.錄用辦法:根據應聘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組織考核情況、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統一招聘的擬聘用對象根據報考崗位學科志愿,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具體崗位(鑒于今年開展城區學校招考在職教師,學校學科崗位及人員會產生變動,以及個別學校緊缺學科情況。本次新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中農村中小學和農村幼兒園具體學校崗位將在考生筆試后、面試前再根據以上崗位及人員變動情況,另行發布安排新招聘的學校學科崗位)。補充招聘的擬聘用對象根據報考崗位學科志愿,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第一輪招聘后剩余的崗位。
4.本次新招聘的教師為編外人員。入編前工資待遇(含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五險一金)按照編內教師待遇執行,具體參照2017年新招聘編外教師待遇執行辦法。
四、考核辦法
由閩清縣教育局審核畢業生檔案、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證明)、考核畢業生在校表現情況以及報考資格等。經考核不合格所產生的空額從考試綜合成績達到合格的人員中按其考試綜合成績的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
五、體檢辦法
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閩教人〔2010〕43號和閩教人〔2011〕6號文件規定,對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在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畢業生體檢結論應為合格。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結論不合格所產生的空額從考試綜合成績達到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
六、公示招聘結果
擬聘用人員在閩清縣政府網上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的,按程序報閩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經閩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閩清縣政府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員,在閩清縣連續工作的時間不應低于五年。
八、其他規定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閩清縣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閩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協助。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對違反面試工作紀律規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閩清縣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2332723。閩清縣政府門戶網站:
http://mqx.fuzhou.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
九、本公告解釋權歸閩清縣教育局。
閩清縣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