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三明沙縣招聘中小學幼新任教師110人公告
2018年沙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8年沙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聘名額
2018年計劃招聘新任教師110名,其中:中學 31名(高中13名、初中18名),小學59名,幼兒園20名(1名安排沙縣免費師范畢業生),詳見附件《2018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2000年3月18日之前至1987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五)已在我縣學校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18日—24日
2.報名方式:
⑴本專科畢業生。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福建省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應聘者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⑵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應于3月20日—24日(正常上班時間)到沙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
3.注意事項:
⑴為鼓勵畢業生到邊遠鄉村學校任教,沙縣鄭湖鄉、湖源鄉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實行單列招聘,優先錄用。凡報考沙縣鄭湖初級中學、沙縣鄭湖中心小學、沙縣鄭湖中心幼兒園、沙縣湖源中心學校、沙縣湖源中心幼兒園等教師崗位的考生,網報時務必在備注欄注明報考具體學校名稱。當報考并進入面試人數超過鄭湖鄉、湖源鄉轄區學校公開招聘崗位數人數時,按總成績高低擇優錄用,未錄用的可參與本縣其他學校同學科崗位招聘;當報考并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面試成績只要達到規定合格線,即直接確定體檢人選,剩余崗位可從報考本縣其他學校同學科崗位中按總成績高低擇優錄用。
⑵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大學科”崗位。
⑶縣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二)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且具備教師資格的,報考沙縣新任教師招聘崗位的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1.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按準考證公布的為準。
2.面試:
⑴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名單和相關事宜在沙縣教育網上發布。
⑵若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參加報名競聘時,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一并參加面試。
⑶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人選確定前,沙縣教育局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發給《沙縣2018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面試準考證》。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⑷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文件規定加分的應聘者,筆試成績按規定標準予以加分。加分名單將在面試前公示,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務必于2018年5月13日前將有關加分的原件材料送沙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提供無效。
2.同一招聘崗位只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時,招聘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
3.同一招聘崗位只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時,招聘成績只按面試成績計算。
4.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和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一同競聘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一并參加面試。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只要面試成績進入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內的,直接確定為該崗位的體檢人選,優先選擇應聘學校崗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的招聘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招聘的崗位名額,為扣除已面試入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優先選擇的招聘崗位名額。
5.若2個以上應聘者筆試、面試加權后的總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按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隱瞞事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應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資格。
(二)考核。沙縣教育局負責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學習表現(主要指在校學習情況和成績)、遵紀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情況)等。
(三)選崗。擬聘用人員按應聘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公開選擇應聘學校崗位(面試入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優先選擇應聘學校崗位)。
(四)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沙縣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及沙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崗位空缺的,按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六)管理。聘用人員必須在入編學校工作服務滿五年,期間不得提出調動或借用申請。
(七)監督。由相關部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沙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沙縣教育局人事股0598-5855809
聯 系 人:江老師 陳老師
沙縣教育局 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