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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廈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教師1242人公告

來源:廈門教育局 2018-03-15 08:36:13

  2018年廈門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教師公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精神,結合廈門實際,現將2018年廈門市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辦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報考小學和幼兒園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普通中學和中職學校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本科、碩士研究生專業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碩士研究生專業中選報一個。碩士研究生應同時具備相應碩士學位。


  4.具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8年3月24日(含3月24日,下同)報名前取得。


  2018屆畢業生若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


  (1)應提供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含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三科筆試均合格,下同)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或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和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暫不要求。


  以上證書應于2018年3月24日前取得。


  (2)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報考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崗位、幼兒園崗位的應與所報考學科專業范圍一致(詳見附件8)。


  5.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4)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本市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崗位條件


  本次招聘分不具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指2018屆畢業生和往屆未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人員,簡稱無職稱人員,下同)和具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簡稱有職稱人員,下同)兩種,其中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應于2018年3月24日前取得。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備注欄注明本人符合報考的崗位條件、何時取得何級別專業技術職務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若屬于隨軍家屬應同時備注。


  崗位條件分為四類:第一類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第二類小學教學崗位,第三類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第四類幼兒園教學崗位。


  1.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


  (1)符合基本條件的無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指2018年3月24日前戶籍已遷入廈門,不含在廈的各類院校學生集體戶口。因升學把戶籍遷入高校集體戶口的原廈門戶籍考生視為廈門戶籍,下同)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②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8屆畢業生,年齡25周歲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③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以上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且具備二級教師(中學二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廈門戶籍且具備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④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教師類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⑤非廈門戶籍具備高級教師職稱(中學高級)或省級學科帶頭人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小學教學崗位


  (1)符合基本條件的無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師范類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或非師范類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生(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 及以上,年齡30周歲以下。


  ②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8屆畢業生,年齡25周歲以下。


  ③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④廈門戶籍且原廈門師范學校(普師)中專畢業后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以下。


  以上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且具備初級教師(中學二、三級,小學一、二、三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30周歲以下,師范類大專或非師范類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廈門戶籍且具備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小學高級,下同)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④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教師類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⑤非廈門戶籍具備高級教師(小中高)職稱或省級學科帶頭人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小學在崗在編教師。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3.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


  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符合具體崗位招聘要求的可以報考:


  (1)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


  (2)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8屆畢業生,年齡25歲以下。


  (3)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4)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取得高級職稱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的所報專業一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年齡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6)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的所報專業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4.幼兒園教學崗位


  (1)符合基本條件的無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報考:


  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專業(含學前教育、兒童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


  此類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取得幼兒園教師職稱且仍在幼兒園(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齡40周歲以下。


  ②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幼兒園教師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幼兒園教師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外地公辦在崗在編幼兒教師。


  ④非廈門戶籍,取得幼兒園教師職稱且仍在幼兒園任教,年齡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專業(含學前教育、兒童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二、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http://jszk.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選報崗位時,不直接報考具體學校,只選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或區教育局所屬學校,然后區分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小學教學崗位、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幼兒園教學崗位等類別填報。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指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審核,由各招聘單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門負責。


  網上初審時間為2018年3月18日—3月 24日法定上班時間。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期間登錄福建省考試院網站(http://jszk.eeafj.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3月24日17:30前通過網絡進行申訴。


  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通過網上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考生本人應于2018年4月9日8:00(系統開啟)-15日9:00(系統關閉)自行登陸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查詢并打印準考證,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成績再相同,則加試一場課堂教學測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成績排列。


  總成績不合格不予聘用。


  1.筆試


  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卷面總分超過100分,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合成成績由筆試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


  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必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報,并于3月18日-3月24日法定上班時間 (3月24日應為16:00前)到各招聘單位辦公地點提交相應的加分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條件名單經審核后在廈門市教育局和各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在廈門市教育局和各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1)筆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廈門市的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的,必須選擇廈門作為筆試考點。考生應持準考證先參加4月15日上午的專業知識筆試(考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下午再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教育綜合知識”筆試,考點設在廈門一中高中部。相關考務工作按省教育廳規定執行。


  2.面試


  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現場審核,通過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取得面試資格后參加面試。


  面試包括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等形式。


  面試由各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各區教育局的面試方案須提前報市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員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面試不合格不予錄用。


  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小學科學等學科和中學實驗教師、幼兒園教師加試專業綜合技能,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指對擬進入面試的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由各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具體人選、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廈門市教育局和各區教育局網站。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并依序裝訂成冊。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準考證。


  (3)本人身份證。


  (4)戶口本。


  (5)2018屆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非2018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證明)。


  (6)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有職稱人員提供)。


  (7)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


  (8)隨軍家屬需提供配偶現役軍官證、結婚證、隨軍家屬審批表以及其他能證明隨軍關系的相關材料(隨軍家屬提供)。


  (9)外地公辦在崗在編或任教單位證明。


  (10)報考承諾書(現場復核通過后填報)。


  (11)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無法親自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審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及委托書),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現場審核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告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通過現場審核者方可參加面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四、收費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文)的規定標準執行。考生報名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五、聘用


  (一)體檢


  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按規定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行(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院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二)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廈門市教育局和各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30日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情況特殊的,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但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用人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的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市人社局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后,依據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4)2018屆畢業生應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5)擬聘用人員的任教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校需求統一調配。


  (6)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者聘用后,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六、相關說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二)加分規定


  (1)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指參加國家或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1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廈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廈門生源高校畢業生。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且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但服務1年以上不滿2年的人員),報考市屬事業單位不加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2)從我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廈門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轉業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優秀士官和優秀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完成學業的,畢業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我市退役優秀運動員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曾獲得世界體育三大比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第2-6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或全運會第2、3名,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或籃球、排球、足球全國職業聯賽第1名的運動員,加9分;獲得省運動會冠軍,全國錦標賽、冠軍賽、或籃球、排球、足球全國職業聯賽第2、3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第4至6名的運動員,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可累計計算,但累計最高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加分計入筆試合成成績。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請在報名期間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身份證、退伍證前往廈門市民政局安置辦開具證明(聯系電話0592-2892062,安置在廈門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開具證明)。


  ②服務基層畢業生提供以下材料: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廈門戶籍或廈門生源證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優秀運動員可持相應獎項證書前往廈門市體育局人事處開具書面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92-5339323)。


  (三)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對應關系: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四)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根據所持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選擇相應學科招聘崗位。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y.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五)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證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正式書面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從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考生須服從決定。


  (六)持有中學(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七)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


  (八)本次招聘面試后不再遞補。補充招聘工作將根據我市本次招聘計劃的完成情況另行通知。


  (九)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十)請應聘者據實準確填報。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十一)應聘人員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3年內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十二)聘用前,各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hixin.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三)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咨詢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將通過廈門市教育局和各區教育局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電話咨詢為3月12日—3月24日法定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


  思明區教育局:5862743(辦公地點:廈門市思明區禾祥東路168號1203室);


  湖里區教育局:5722666(辦公地點:廈門市湖里區枋湖南路161號區行政中心4樓431室);


  集美區教育局:6683358(辦公地點:廈門市集美區岑東路168號504室);


  海滄區教育局:6583703(辦公地點:廈門市海滄區濱湖北二路一號濱湖大廈七樓3702室);


  同安區教育局:7030188(辦公地點:廈門市同安區大同街道三秀路176號2樓人事科);


  翔安區教育局:7889103(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新店鎮新興街建行4樓組宣科);


  廈門市教育局:2667722(辦公地點:廈門市思明區同安路5號秀德樓202室)。


  (四)為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市教育紀工委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市教育局駐局紀檢組電話:2135775。


  本公告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2018-2019學年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xls


  2.2018-2019學年普通中學和職業學校文化課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xls


  3.2018-2019學年小學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xls


  4.2018-2019學年小學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xls


  5.2018-2019學年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招聘計劃.xls


  6.2018-2019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xls


  7.2018-2019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xls


  8-1.2018屆畢業生報考中學學科專業范圍.doc


  8-2.2018屆畢業生報考小學學科專業范圍.doc


  8-3.2018屆畢業生報考學前教育(幼教)學科專業范圍.doc


  8-4.2018屆畢業生報考特教學科專業范圍.doc


  廈門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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