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光澤縣中小學和職教中心新任教師招聘75人公告
2018年光澤縣中小學和職教中心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2018年光澤縣中小學和職教中心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75人,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18年光澤縣中小學和職教中心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6.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要求面向福建省范圍內戶籍或生源,是指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范圍內戶籍或生源,均可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正式在編教師;⑥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報考條件所需要的相關證書,必須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3.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4.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取得國外院校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人員,報考我縣所屬學校與本科、大專學歷報考者一并參加筆試。
三、招考辦法及成績計算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比例計算。即:報考者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50%+面試成績(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
2.報名方式:本次招考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在“數服務大廳”點擊“教師招聘考試” 進入網上報考平臺報名。并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筆試考務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執行。考生報名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3.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2018年4月9日8:00(系統開啟)-2018年4月15日9:00(系統關閉)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4.注意事項: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事項,按招聘崗位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考信息。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負責,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準確而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由招聘單位對網上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報考者個人信息經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上午為《專業知識》考試,下午為《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共31科(參見附件)。報考職教中心崗位的考生,參加中學相應學科筆試。筆試成績計算: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
3.開考比例:我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教中心各職位按報名實有人數開考。
4. 成績查詢: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核
1.進入面試后,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2.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準考證、畢業(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面試時未能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或考察時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五)面試
1.面試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入闈光澤縣中小學、職教中心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光澤縣政務網站公布。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片段教學形式。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前2天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在報考該崗位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面試成績合格線: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則面試成績必須達75分及以上為合格。若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經教育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再加賽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賽的成績排列。
(六)體檢
1.同個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未在規定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
3.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1.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教中心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光澤縣政務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沒有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由招聘單位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
(八)補充招聘
7月上旬,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必須符合上述各項規定。
五、加分手續辦理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有關規定,承擔“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招募任務的市、縣(區)須安排一定比例(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中小學、職教中心新任教師崗位(非專門崗位)按現行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報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的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
請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到光澤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辦理。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光澤縣政務網站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有明確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按累加計算)。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二)光澤縣政務網網址:http://www.guangze.gov.cn/。
(三)考生咨詢電話:0599-7933834。
(四)本公告由光澤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2018年光澤縣中小學和職教中心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簡章
光澤縣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