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財經大學招聘碩士人員15人公告(第二批)
天津財經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碩士人員方案(第二批)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學位的專業教師和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財經大學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財經大學之一。現已建成為一所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科為主干,兼有文學、法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八大學科門類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
在應用經濟學和工商管理學科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處于學科前沿,并且長期擔負著為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提供智庫服務的重要角色。
學校在構建國際化、生態化和諧校園的基礎上,實施學科立校戰略、人才強校戰略、質量提升戰略、國際化戰略,致力于建設特色突出、國際知名的高水平財經大學。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財經大學門戶網站(www.tjufe.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財經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碩士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第一學歷系國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和應用能力;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7. 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7日-4月6日
報名方式:登陸我校網上招聘系統進行報名,報名網址:http://hr.tjufe.edu.cn/zpsys/,報名要求詳見系統通知。
重要提示: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期間內,不允許反復申報、更換崗位,請仔細閱讀招聘實施方案后進行申報;
2.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資格初審
由學院(部門)和人事處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將在報名結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進行。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單位網站(www.tjufe.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報考人員也可通過網上招聘系統查詢個人初審結果,同時相應崗位報名截止。
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筆試
筆試安排請關注我校網上招聘系統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為準。
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www. tjufe.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報考人員也可通過網上招聘系統查詢。
進入面試人員,需到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請關注網上招聘系統通知。
地點:天津財經大學行政樓二樓人事處214室
需攜帶的資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身份證、自大學起至最高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研究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就業推薦表)、本人紙質簡歷、四六級證書等材料及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并將所有復印件按照以上順序排列、裝訂。持國外學位的還需提供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和學歷認證書;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單位網站(www.tjufe.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四)面試考核
面試安排請關注我校網上招聘系統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為準。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www.tjufe.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和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根據面試考核結果,按照崗位計劃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被我校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按照學校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七)公示與聘用
單位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需在自公示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時限外,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單位在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安排。
咨詢電話:022-88186155(張老師)
監督電話:022-8818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