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大同靈丘縣公安消防大隊招聘8人公告
為充實我縣專職消防隊伍,加強我縣火災撲救,實施搶險救援的力量,經縣政府同意,擬為縣公安消防大隊公開招用8名臨聘人員從事專職消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員待遇
被招用者為臨時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不超過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間,每月工資待遇1600元,并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保險。
二、招用對象
縣域范圍內未就業的男性社會青年(此崗位因裝備操作為重體力勞動,根據《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的規定,不適合女性)。
三、招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擁護黨的方針政策、忠于祖國、熱愛人民、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品行良好,自愿從事專職消防工作,服從組織安排,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二)年齡:18--30周歲(即1988年3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之間出生的)。
(三)文化程度:高中(含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和具有消防行業滅火救援技能等級資格證的人員不做學歷要求。
(四)身體:身體健康,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明顯生理缺陷的特征,身高1.62米(含)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紀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處罰的;
3.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消防工作的。
四、崗位職責
在公安消防大隊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工作崗位要求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完成執勤備戰工作;
(二)按照訓練要求,參加消防體、技能的訓練,確保長期處于臨警狀態;
(三)緊急情況下,負責撲火救災,搶險救援,保護現場;
(四)積極配合消防大隊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大隊交辦的工作。
五、招用辦法和程序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本次招用工作要求報名人數必須達到招用計劃的3倍,如實際報名人數不足3倍,按此比例核減招用人數。
招用程序分“報名與資格審查、體能測試、成績公示、體檢、政審、公示擬招人選、辦理招用手續”七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測量身高,不得由他人代報。
2.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29日,共4天。
3.報名地點: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才市場服務窗口)。
4.報名攜帶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1寸同底證件照片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具有滅火救援技能等級資格證的人員,對應提供退伍證、技能證原件及復印件即可);
(4)報名費60元。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由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逐項審查。
(二)體能測試
1.測試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的項目,結合招聘崗位的特點,設置為:1000米跑和立定跳遠。
2.測試方式
測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人,采取設定專門場地、全封閉管理、現場隨機抽號、不報考生姓名、全程錄像監控、當場公布結果、考生確認簽字、互相監督的方式進行。
3.計分辦法
各項成績計算上不封頂,下不計負分。
(1)1000米跑:跑完全程所用時間以4分30秒為界進行計分,少于4分30秒的每少2秒加計1分,超過4分30秒的每多2秒減計1分[即:所用時間為4分28秒(不含)---4分32秒(不含)的計70分;4分28秒(含)--4分26秒(不含)成績為71分;4分32秒(含)--4分34秒(不含)成績為69分,依次類推]。
(2)立定跳遠:跳遠距離以200厘米為界進行計分,距離為200厘米計50分;多于200厘米的每多1厘米加計1分;少于200厘米的每少1厘米減計1分;測試結果精確到厘米。
(三)成績公示
體能測試完畢,計算出每名考生的總成績(1000米跑成績×50%+立定跳遠成績×50%),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后,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四)體檢
1.體檢人選的確定
根據考生體能測試的總成績,按擬招用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體能測試1000米跑的結果擇優確定。
2.體檢機構及其標準
體檢在統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依次遞補)。
(五)政審
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資格,新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公示擬招人選
對政審合格的人員,經審定后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
(七)辦理招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招用手續,并進行崗前培訓。
六、有關要求
(一)要嚴肅招考工作紀律,嚴明考風考紀,嚴格按規定辦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
(二)要進一步增強招用工作的透明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行“陽光”作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的監督。
監督電話: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557314
靈丘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