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85人簡章
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定于2018年4月1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85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一)。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蘇州東吳人才熱線網站(http://www.dwrc.com.cn)。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限蘇州戶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
7、具備《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一)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8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10、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4月1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6年4月1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日8:30——15:30
2、報名地點:蘇州市吳中區人才市場(吳中經濟開發區塔韻路178號)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2份,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并加貼照片后交招聘單位簽字(蓋章)。
3、人社部門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并將《登記表》1份交登記處(另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另1份《登記表》返還招聘單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專業方向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4張。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2、其他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方向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4張。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于2018年4月1日前取得。
3、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區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和工作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6、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名者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7、崗位開考比例見《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主管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主管部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8、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9、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四、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于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9:00--16:00到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地址:吳中經濟開發區蘇街198號,聯系電話:65258683)憑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領取《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總分100分。筆試考試內容為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8年5月17日10:00—5月18日17:00。
筆試成績查詢網址:蘇州東吳人才熱線網站(http://www.dwrc.com.cn)。
五、面試
1、面試通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發放,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面試的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為主。對同一崗位的面試形式,采用統一的題目及評分規則。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招聘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各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處理。)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吳中區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吳中區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65212412。
十、本《簡章》由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258683
附件下載:
1.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
蘇州市吳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