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14人簡章
2018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簡章
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龍城英才計劃”改革創新的意見》(常發〔2017〕24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的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2018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14人。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治學嚴謹,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團結協作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具備博士學歷學位,或具備正高級教師職稱任職條件,或具有省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是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三)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正高級教師、省特級教師、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初中、高中崗位的人員須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對象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⑴教學功底深厚,教學風格鮮明,教學效果顯著,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課堂教學能力考核,成績優秀;
⑵近五年,至少主持省級及以上重點課題1項,并通過結題鑒定;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不少于3篇或在國際知名刊物上發表不少于1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者出版1本以上有價值的學術專著;
⑶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或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限成果第一領銜人);
2.博士學歷學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⑴近五年,承擔過國家級重大課題或項目,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⑵近五年,至少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3篇;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報考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報名采用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郵箱詳見附件。
1.報名時間:
2018年3月20日9:00—2018年6月8日16︰00
2.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我市在編在崗人員須采用商調形式流動。
3.報考人員根據簡章和崗位表的要求將相關材料復印件發送到報名郵箱,學校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4.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二)現場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審核時間:2018年6月11日8:30-11:30;14:00-16:00。
2.審核地點:江蘇省常州高級中學2號樓一樓會議室。
3.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個人履歷、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代表其學術水平的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4.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和現場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完畢,單位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
5.資格審核合格,現場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考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試考核、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一)考核時間
2018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核地點
考核地點設在各招聘單位,具體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面試考核。面試按照招聘單位制定的面試辦法組織實施執行,具體辦法和要求在面試前通知報考人員。面試分值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資格。
2.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課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線為80分。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按照面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督。在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缺額的,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門統一將擬聘人員名單在簡章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招聘單位也可同步在單位外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全職在招聘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
被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與原工作單位產生的協議、經濟等相關糾紛,由本人自行處理或解決。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根據《關于加快高層次中小學教育人才引進的實施辦法(試行)》(常教人〔2017〕42號),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享受相應的資助政策。引進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對象,給予20萬元研究經費,簽訂聘用合同2年內購買位于常州市區80平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給予5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教育專業重點學科博士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簽訂聘用合同2年內購買位于常州市區80平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給予15萬元購房補貼。
七、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85681336,85681335;
監督舉報電話:85681335、85681366。
八、本簡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2018年常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