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州利川市遴選公告
2018年恩施州利川市公開遴選18名工作人員公告
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就組織實施我市2018年第一次公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崗)位
市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8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14個職(崗)位共計劃遴選18名工作人員(公務員4名,事業單位人員14名),具體職(崗)位遴選計劃和資格條件見公告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行政機關遴選范圍為全市各級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
2.事業單位遴選范圍為全市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和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人員(按恩施州發〔2013〕9號文件規定暫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含教育、衛計系統。
(二)遴選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符合遴選職(崗)位要求的年齡、專業、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資格條件中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參照《湖北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未納入參考目錄的專業,按專業相關性確定所屬專業類別),工作經歷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務年限,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8年11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實際工作年限);
4.身體健康;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市委組織部管理的副科級及以上干部;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在試用期內,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與遴選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回避關系的或遴選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方式
遴選主要采取考試與考察(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各職(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達到規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崗)位,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交開考申請,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開考,但考試成績需達到60分方能錄(聘)用。
(二)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環節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會同市人社局按程序組織實施(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三)各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考察(核)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除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職(崗)位,考生因考試成績未達到60分,自動取消遴選計劃外,其他開考的職(崗)位原則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空缺的,需書面報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3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市人社局(公園路13號)人才流動調配股(404室)。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職(崗)位,多報無效。
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遴選職(崗)位所要求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張1寸登記照和1份報名表(附件2,A4紙張雙面打印)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一般不得放棄,確有特殊原因的,應在考試前2天經所在單位核實情況,向市人社局提交書面申請并同意后,方可放棄。無故棄考的,記入考試不誠信人員記錄,2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各類考試。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人社局(公園路13號)人才流動調配股(404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4.閱卷工作。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科目閱卷工作。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2018年4月3日以后在中國利川網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及職(崗)位數量,按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若同職<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如因取消資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名額,在同一遴選職(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總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
4.成績查詢: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面試成績在中國利川網查詢。
六、考察(核)
根據考試成績及職(崗)位數量,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確定進入考察(核)人員名單(若同職<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
考察(核)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核)時應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核)組,一般由從事政工(人事)工作的人員和熟悉公開遴選職(崗)位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對考察(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核),突出考察(核)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核)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核),強化廉政情況考察(核)。考察(核)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德的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對在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核)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全面了解考察(核)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個人檔案,核實身份,如實寫出考察(核)報告。考察(核)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核)對象的實際情況。
因考察(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在同一遴選職(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后,再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核)。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遴選考察(核)結果,經黨組(黨委)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市人社局將擬遴選人員名單在中國利川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相關職(崗)位信息及擬遴選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所在工作單位等信息,同時公布市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辦理調動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取消或主動放棄遴選資格的,經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報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從同一遴選職(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后,再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核)并公示。
咨詢電話:0718—7285806
附件:1:2018年利川市第一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崗)位計劃表.xls
利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