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事業編制教師65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工作的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位于浙江省臺州市,是一所由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專業技術崗位65人(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3.根據工作需要,服從學院統一調配,愿意承擔教學以外的工作(如班主任、輔導員等)。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職業資格(電子商務專業實驗技術人員、汽車營銷與技術服務實訓指導教師放寬至中級,具體見附件1),有較強的技術、技能和教學科研能力。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副高、高級技師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藥品生產技術專業教學、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教學崗位除外,具體見附件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tz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招考或事業單位陽光招聘”);
2.臺州人才網(http://www.tzrc.com,“最新資訊中心”欄目);
3.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tzvtc.edu.cn/);
4.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lzyb.tzvtc.edu.cn/)。
其中,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lzyb.tzvtc.edu.cn/)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招聘時間: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擇期組織面試。
(三)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2)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經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等)和身份證、初始學歷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能反映情況和證明水平的材料復印件的電子文檔(面試時提供原件),發送至本校人事處郵箱tzzyjsxyrsc@163.com(請在報名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崗位”);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且本科是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中小學(中專)教師報名須提供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確定合格人員名單。同一崗位合格人員人數按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進入業務考核,對博士、正高職稱人員不受應聘比例限制,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備案核準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應聘比例。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五)業務考核及評鑒:業務考核主要采用面試、答辯、試講、專業知識測試、專業技能操作、學術報告等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校內外專家就其學術水平作評議并做出鑒定。業務考核由評委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業務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確定入圍人員:根據業務考核及評鑒等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同時在指定網站上公布業務考核結果及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七)體檢與考察:體檢采用《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察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
(八)公示與聘用: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待遇
聘用人員除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資、保險等待遇外,符合《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實施辦法》(臺職院黨〔2016〕5號)高層次人才標準的提供購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費等方面的待遇。具體見下表:
符合臺州市有關規定的非在職博士后人員,臺州市另提供10萬元安家補助和1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六、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應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4.體檢、考察如有不合格或違約者,均不再替補。
5.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招聘單位可終結應聘程序。
6.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報考條件中有關專業技術職務或資格,僅作為崗位招聘的補充條件,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七、咨詢和監督
(一)咨詢
地址:浙江省臺州市學院路788號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郵編:318000;
聯系電話:0576-8865672288665333;
聯系人:蔡老師,徐老師。
(二)監督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紀委辦):0576-88660088。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0
點擊下載>>>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