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積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前提
正當防衛不僅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是國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很多同學錯誤的認為正當防衛只能為了本人利益。我們在現實社會中也有很多見義勇為事件,比如之前比較熱門的“于歡案”,于歡在母親在遭受債權人侮辱時,情急之下拿起水果刀刺傷債權人,最終法院認定構成正當防衛,很明顯這個案件就是于歡在為了母親的人身利益而做的正當防衛。
防衛起因
正當防衛必須存在不法侵害。很多案件中不存在現實的侵害,只是行為人自己想出的,比如說某女在回家的路上有人拍了她一下只是想問路,而她以為要搶劫,將此路人打傷,并不能構成正當防衛,因為不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
防衛時間
必須是不法侵害已經開始而且還未結束,很多時候在題目中出現侵害已經結束才進行防衛,這種不能構成正當防衛,通常情況下是故意犯罪。比如張三打李四,發現自己打不過李四,就逃跑,此時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就不可以在進行正當防衛了。
防衛意圖
在主觀意識上一定要有防衛的意思,不能挑唆,不能是互相斗毆,因為正當防衛的主觀上是正當的,所以主觀沒有防衛意思,仍然不構成。
防衛對象
正當防衛一定值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來實施的,如果張三在追殺李四,李四把張三的妻子綁架以此威脅張三放棄追殺,并不能構成正當防衛,這時不法侵害人是張三,而不是他的妻子,所以也不是。
防衛限度
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一點在考試過程中相對比較好判斷,一般是不需要傷害對方生命的。但是對于一些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不需要考慮限度問題的,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是正當防衛。
【例題再現】張某為躲避愁人李某的追殺,逃命過程中遇到一伙朋友,便叫上朋友一起反抗張某,張某一看李某人多勢眾便扔下鐵棍要逃跑,李某不服氣,撿起鐵棍將張某打傷。李某打張某的行為構成?
A. 正當防衛 B. 緊急避險
C. 故意傷害 D. 過失傷害
【答案】C。解析:首先看張某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針對李某的不法侵對不法侵害人李某實施了傷害行為,針對追殺行為,沒有限度要求,但是正當防衛要求防衛時間是已經開始而且還未結束,而張某看到人多已經結束了侵害,此時不符合時間要求,不能構成正當防衛,而是對張某的一個故意傷害。所以應該是故意傷害。
只要當掌握這幾點,遇到題目是去找這些條件,如果能對應,他將構成正當防衛,如果條件不匹配就去考慮其他情形。不要過分加入自己的主觀感受,按照知識點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