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市黎明職業大學招聘54人公告
黎明職業大學2018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職業大學決定開展2018年度春季公開招聘在編工作人員(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54人,其中教師崗位人員(含政治輔導員)42名,行政教輔崗位人員12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黎明職業大學2018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說明
1.報考代碼為1-31崗位的人員,若具備正高職稱,男性不超過50周歲,女性不超過45周歲;若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副高職稱,男性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40周歲;若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2.報考代碼為31、32崗位(不限專業的輔導員)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
3.新進教師需坐班三年,并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4.崗位要求的年齡、資格證書取得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出之日(2018年3月21日);2018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5.本次招聘崗位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材料。
6.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7.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8.其他具體要求見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符合條件有意報名人員請登陸人員招聘系統(網址: http://www.lmu.edu.cn/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特別強調: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所寫的專業名稱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填報。
2016年、2017年曾參加黎明職業大學公開招聘考試,已進入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環節但本人提出放棄的,不予報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可在人員招聘系統(網址:http://www.lmu.edu.cn/ )查詢。資格初審合格者應在規定的面試報到時間內攜帶報名相關證件原件到報到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考核。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辦法
1.專任教師:采取試講、評委提問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職業教育理論水平、專業知識水平、課堂教學實施和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和講解的技巧。部分專業須加試技能測試,正高職稱教師須增加專題座談測評。具體考試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2.政治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涉及高校輔導員工作實務、教育學、心理學、管理學等方面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為輔導員相關工作實務,重點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臨場反應能力、儀態儀表等。
3.其他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能力。具體考試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4.面試環節均包含心理測試項目。各崗位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所占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考試考核時間
初步定于2018年4-5月,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成績
考試考核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為止,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百分制),綜合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體檢及考察對象。綜合成績若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確定名次。成績將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http://www.lmu.edu.cn/)的人員招聘系統公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考試考核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可在收到通知一周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為準,逾期未申請復檢視為放棄。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采取談話、學歷(學位)驗證以及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考察對象未配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招聘單位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考試過程如有疑問,請來電咨詢學校人事處陳老師:0595-22902302。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學校視情況決定是否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三)面試(試講)、體檢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22900162、22199898。
(五)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主要通過黎明職業大學網站(http://www.lmu.edu.cn/)向社會發布,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黎明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黎明職業大學2018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黎明職業大學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