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招聘專業人才48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儲備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對人才引進體制機制的一種探索和創新,旨在通過高效靈活的引才機制和薪酬機制,面向國內外引進和儲備一批新區建設所需的專業人才,實行按需選聘、定崗定職、統一保障的引才用才新模式,著力打造“人才集聚、需求匹配、流轉順暢”的人才特色平臺。
二、招聘計劃
本次人才儲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48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
(三)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詳見附件1)。
其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為全程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二)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其中本科階段為專升本除外(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學歷、年齡及專業等有關要求詳見招聘計劃(附件1)。
(四) 戶籍不限。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 舟山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七) 留學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17時,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二)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
3.留學人員還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及一寸彩照2張;
5.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格式見附件3)。
(三)報名辦法: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名所需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在報名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見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郵箱地址)。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考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信息請關注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http://www.zsdj.gov.cn)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上通知。
(四)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方式、時間
本次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考試一般采取面試形式。其中舟山市教育局下屬舟山技師學院(籌)、浙江省定海第一中學招聘崗位均采取面試(含說課)方式。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如果崗位合格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15:1及以上(招聘人數為2人的崗位達到10:1及以上),則在面試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考試工作由人才儲備中心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在網上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在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遞補后不再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簽訂勞動合同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人才儲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作為試用考核人選,期限為一年。期滿后,由人才儲備中心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稱職的,經雙向選擇,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員身份根據聘用單位機構性質確定。考核不稱職的,則解除勞動合同。
入圍考核人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入圍考核人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薪酬待遇
(一)試用考核期內的薪酬待遇標準,碩研年薪12萬元(含五險一金)、博士13萬元(含五險一金)。
(二)試用考核期內,在舟山本島無住房的人員,可統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賃房,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三)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同時,根據《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住房保障辦法》(舟組[2017]21號)、《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來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舟人社發[2017]246號)享受相應的戶籍、人才住房保障等待遇。
十、公示及聘用
經雙向選擇的考核稱職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涉及崗位報考相關問題,可直接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3308,監督電話:0580-22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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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計劃表.xlsx
2、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報名表.doc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