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贛州市總工會招聘工會工作協理員39人公告
贛州市總工會關于招聘工會工作協理員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市總工會改革部署要求,加強工會工作隊伍建設,提升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素質,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會工作協理員,現予公告。
一、招聘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數量:共計39名,其中一類16名、二類23名(具體見附件:贛州市總工會招聘2018年工會工作協理員職位表)。
協理員待遇按照《江西省工會工作協理員管理辦法》執行。
(二)招聘人員條件:
1、遵紀守法,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工會部署要求,熱愛工會工作,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勇于創新,善于實踐,樂于奉獻。
2、具備無紙化辦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能適應加夜班及值班等工作需要。
4、應聘第一類協理員(有工會工作經驗)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2月28日后出生),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應聘第二類協理員(后備人才)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2月28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工會工作經驗的優先)。
5、聘用后需在所報考職位服務滿2年;
6、其他條件參照市招聘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條件執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等環節和程序,擇優錄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4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詢電話:各相關縣(市、區)總工會組織部人事部門電話(附后)。
2、報名地點:市總工會基層工作部,各縣(市、區)總工會組織人事部門(附后)。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贛州市工會工作協理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
4、招聘崗位類別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比例,否則取消或調減招聘計劃。
5、資格審查由市總工會招聘工會工作協理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縣(市、區)總工會負責。資格審查按照招聘報考資格條件進行,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學歷、年齡、身份、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規定的考選資格條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選錄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參加考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工會工作應知應會知識和綜合分析、公文寫作能力等。
2、筆試由市總工會統一組織,委托第三方負責具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在市總工會確定后,由各相關縣(市、區)總工會負責通知考生。筆試實行閉卷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試
1、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創新意識、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
2、面試由市總工會組織(分區域實施,具體方案另行下發)。面試時間、地點由各縣(市、區)總工會負責通知考生。
面試時,如考生臨時缺考,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1:3,但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大于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確定考察對象;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等于或小于招聘計劃數),入闈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政審考察環節。
面試后,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計算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每個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政審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下同)。
(五)政審考察、體檢、公示、聘用
1、政審考察。按1:2的比例確定政審考察對象,分別由市總工會及各縣(市、區)總工會負責實施,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遵紀守法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等額順延遞補。各縣(市、區)總工會考察完畢后,召開會議,根據人崗相適、擇優錄取的原則(市總工會招聘二類崗,計算機類專業者優先),按1:1比例提出體檢對象,與政審考察報告一并書面上報市總工會。
2、體檢。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按照“誰聘用、誰組織”的原則實施。體檢標準參照贛州市招聘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標準進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綜合考生總成績和政審情況確定遞補。
3、確定擬聘用對象。各縣(市、區)總工會根據政審考察、體檢情況,按1:1比例研究確定擬錄用對象,書面上報市總工會。
4、公示。市總工會對擬聘用對象,在贛州工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
5、聘用。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各縣(市、區)總工會提出聘用報告,經市總工會研究確定后,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試用、聘用手續。若經考試、政審考察、體檢、公示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內不來報到的,則視為放棄考選資格,該空缺職位,則綜合考生總成績和政審情況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公示、聘用。
三、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監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招聘紀律的,可向市總工會反映,舉報電話:0797-8226005。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和其他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通報人事勞動部門。
附件下載:
贛州市總工會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