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華永康市事業單位招聘8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82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其他要求詳見《2018年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永康市常住戶籍人員,以2018年4月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畢業證書時間必須在2018年4月8日(含)前;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應屆專升本人員、研究生)的,取得畢業證書時間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3、年齡:1982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
4、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5、招聘單位有特殊要求的按《2018年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計劃表》執行。
6、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永康市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的方式。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4月8日9時—4月12日17時。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在本時間段內再次報名,逾期不能再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4月8日9時—4月13日17時。
招聘單位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時間:2018年4月8日9時—4月14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納考務費100元,請考生注意查詢“網上支付報考費用”階段是否已完成,逾期尚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5月9日9時—5月12日9時。
已繳費的人員及時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
2、筆試內容:上午 9: 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3、筆試科目作答要求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紙)指定位置內書寫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無效;《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滿分均為100分。
五、面試
1、劃定筆試合格分
以實際參加考試并取得有效分數的人數及筆試總成績,計算出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平均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則以100分為筆試合格分;平均分在10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筆試總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確定面試對象
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人員為筆試總成績÷2×30%+量化考核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
3、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所須提供的材料如下:
社會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就業推薦表》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入圍面試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4、面試時間:2018年6月2日。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30%+量化考核分+面試成績×40%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1.5確定(有小數的四舍五入)。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發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均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發后,不再實行遞補。
八、公示、招聘
體檢、考察結束后,確定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所有擬聘用人員,聘用前須將戶籍遷移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注意事項
1、部分招考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工作經歷、任職時間等認定統一截止到2018年4月8日。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關的證書要求在2018年4月8日(含)前取得。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 和省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4、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通知、總成績、體檢、考察和擬聘用名單等有關事項將在永康人才網(http://www.zjykrc.com)上公布,不再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5、如果招考計劃中的單位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該單位新錄用人員身份根據參公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6、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7101355。
附件:1. 2018年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計劃表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