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天門市教師招聘公告
天門市2018年地方編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市編委文件精神,2018年天門市將面向社會招聘312名地方編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具體崗位如下:
2018年天門市地方編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
學段 |
崗位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鄉鎮小學 |
107 |
27 |
33 |
12 |
13 |
11 |
11 |
教學點 |
205 |
68 |
67 |
41 |
17 |
7 |
5 |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天門市地方編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須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鎮學校工作需要;
5.報考教學點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最高學歷為專科的只能報教學點),報考鄉鎮小學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資格初審時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證明及大學學籍證明,7月31日前需提供正式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的崗位。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步驟
天門市2018年地方編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采取本人報名、全省統一筆試、天門市組織面試的方式進行。所有招聘程序及步驟與省新機制教師招聘相同。
若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3,不核減崗位,最后由天門市教育局根據面試成績劃定最低分數線確定是否錄用。
天門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