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石門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公告
2018年湖南常德石門縣公安局輔警招錄公告
因公安工作的實際需要,石門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信息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人,其中文職輔警5名(女性),勤務輔警20名(男性)。
二、報考及加分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用工單位安排;
5、 石門縣戶籍或石門周邊縣接壤鄉鎮戶籍人員,或在本縣有固定住所人員,高中及以上學歷,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3月28日以前出生) 40周歲(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體重正常;
6、中共黨員、警校畢業生、退伍軍人以及有警務輔助工作經歷的人員適當加分。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曾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以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
5、有精神病史、遺傳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
6、有其它不適于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發布信息(3月28日)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招聘。招聘信息將通過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石門縣公安局網站、石門縣公安局“雙微平臺”向社會進行公告。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視情況調整招聘計劃。
(二)報名(4月8日—10日)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石門縣公安局辦公大樓1樓文化沙龍,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8日、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張、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是中共黨員的需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所有提交的證件復印件不予退回。
(三)資格審查(4月11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于報名結束后予以公示。
(四)確定參考人員(4月12日)
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2018年4月12日工作時間到石門縣公安局辦公大樓1樓文化沙龍領取準考證,考試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參加。
(五)筆試(4月13日)
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及公文寫作,總分100分;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為石門縣公安局十樓。
(六)體能測試(4月14日)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位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民警體育煅煉達標標準》,評定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時間為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雨天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地點為石門縣第三中學。
(七)面試(4月16日)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面試未形成競爭,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時間為2018年4月16日上午8:30;面試地點為石門縣公安局十樓。
(八)綜合成績(4月17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九)體檢(4月18日—20日)
按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可遞補。
(十)政審(4月21日—23日)
應聘人員政審合格后,擇優錄取。如有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到滿額。
(十一)公示(4月24日—30日)
招聘結果將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石門縣公安局網站進行公示。
(十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依據勞務派遣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石門縣公安局現有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不提供食宿。一經聘用,必須嚴格遵守本局有關輔警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規定,服從石門縣公安局確定的崗位和職責安排。
四、監督
縣紀委(監察委)對輔警招聘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
五、咨詢方式
1、辦公室電話:0736-5152692(石門縣公安局政工室)
2、聯系人和電話:18075625096(唐警官) 15573689961(馬杰)
本公告解釋權屬石門縣公安局。
石門縣公安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