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師范學院招聘工作人員10人公告
2018年度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2018年度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總數10人,其中,教師崗位3人、輔導員崗位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年齡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說明
1.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有作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2.應聘輔導員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大學期間擔任過學生主干一年以上。崗位所要求擔任的“學生主干”指應聘人員在大學學習期間擔任的副班長、班級團支部副書記或院校學生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職務。
3.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4.本次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本碩階段學歷學位均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其中本科階段不含專升本、碩士階段不含在職碩士。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材料。
5.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6.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可根據需要采取現場報名或信函報名方式參加報名。
1.現場報名
地點: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 南益行政樓901室 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
聯系電話:0595-22906239 聯系人:林老師
2.信函報名
信函報名:應聘者按照報名要求將材料郵寄或快遞到“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林老師”(郵編362000;聯系電話:0595-22906239 15906034668)。
3.咨詢電話
詳見《2018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中各崗位咨詢聯系人電話。
(二)報名時間
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13日。
現場報名為以上時間內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信函報名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二)1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直接貼于表中相應位置(電子照片直接打印)。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本科及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表(加蓋教務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試考核前提交。
注:信函報名者可先提供復印件,原件待考試考核前驗證。
3.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需提供中共黨員和在學期間擔任一年以上學生主干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應聘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一)考試辦法
1.教師崗位(代碼為B01至B03)。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內容包括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等;如出現通過資格初審合格者>5人,則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形式不變,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1:3比例確定,如實際到考人數≤5人則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占100%。
2.輔導員崗位(代碼為C01)。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等??荚嚳己瞬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內容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內容;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內容主要以崗位知識技能為主。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1:3比例確定。
(二)考試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成績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人事處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協議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者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聘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含試用期),聘期內提出調動、辭職等申請,須承擔違約責任,按每年1萬元支付違約金,聘期按實際月份計算。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人事行政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919635、22119493。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泉州師范學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