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寧鄉市首批卓越教師遴選400人方案
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首批卓越教師遴選方案
各鄉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
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長沙市財政局、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長沙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長教通〔2018〕12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長沙市中小學(幼兒園)首批卓越教師遴選方案>的通知》(長教通[2018]25號)文件精神,結合寧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范圍
寧鄉市卓越教師隊伍遴選范圍為全市中小學在職一線教師,包括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等的在職教師(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等近3年仍在一線兼課達每周2節以上的教師)。
二、遴選指標
按照全市中小學專任教師總數4%的比例,建設400人左右的卓越教師隊伍,納入市級教育優秀人才庫。寧鄉市首批卓越教師的遴選工作從2018年2月啟動,2018年5月完成。其中遴選市級學科帶頭人40名左右,優秀骨干教師160名左右,教學能手200名左右。各鄉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按指導計劃(附件1)推薦相應層次人選時,應注意在學科、學段上統籌安排,避免上報人選過于集中在某一學段或某一學科。
首次遴選為差額評選,寧缺毋濫。
三、遴選程序
1.個人申報
符合條件的教師提交愿意擔任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并自覺履行職責的申請,填寫《卓越教師申報表》。
2.單位推薦
各中小學校根據評審條件對申報人進行初選,確定擬推薦的人選。各單位需要將擬推薦的人選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育局。
3.專家遴選
寧鄉市教育局成立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專家評審組,根據評選條件對推薦的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參選對象進行評選,評選通過的名單報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4.審定通過
評選結果經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由市教育局黨委會議審定確定最終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教育局正式授予寧鄉市學科帶頭人、寧鄉市優秀骨干教師、寧鄉市教學能手榮譽稱號,并發放證書。從寧鄉市級中遴選優秀向長沙市教育局推薦參評,評為長沙市學科帶頭人每人每年發放補助10000元,長沙市中小學優秀骨干教師每人每年發放補助8000元,長沙市中小學教學能手每人每年發放補助5000元。
四、遴選認定條件
(一)資格與師德要求
1.資格要求。卓越教師參選對象應身心健康,學歷必須符合《教師法》相關規定,具備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近五年繼續教育學分不少于360學時。參選寧鄉市學科帶頭人、寧鄉市優秀骨干教師,年齡要求在57周歲以下(其中女教師在任期3年內不得退休),參選寧鄉市學科帶頭人應具有高級以上職稱(小學、幼兒園具有一級及以上職稱),參選寧鄉市優秀骨干教師應具有一級及以上職稱;參選寧鄉市教學能手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5年以上教齡、初級以上職稱;
2.師德要求。政治立場堅定,具有高尚的師德情操;堅持依法從教、廉潔從教;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服從安排,勤奮努力,勇挑重擔,為人師表,敬業奉獻;始終堅持立德樹人,關愛學生,面向全體;沒有發生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3.被評選為寧鄉市和長沙市卓越教師的,三年內不得離開教育教學第一線崗位。
(二)市級學科帶頭人業務能力
1.教學能力。具有科學精神和改革創新意識,教學效果優異,近三年來學生和教師評議優秀率均達90%以上;積極引領全市學科教學,近3年承擔過市級及以上公開課或示范課;積極引領全市學科教學,在市級以上優質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或指導青年教師獲得優質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一等獎;充分發揮示范引領輻射作用,培養與指導青年教師成長,近三年來擔任市級及以上教師培訓專題講座并獲得好評。
2.教研能力。積極引領全市學科研究,充分發揮示范引領輻射作用,針對學科教學和學科核心素養等問題進行研究,并將研究成果在全市推廣。近五年主持1項長沙市級及以上級別課題研究,或作為核心成員(前五名)參與省級課題研究,其成果獲得長沙市級以上獎勵或廣泛推廣;或公開發表學科專業論文,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1部以上。
3.市級連任兩屆以上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并考核合格,或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優先推薦。
(三)市級優秀骨干教師業務能力
1.教學能力。任教以來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320課時以上;努力提升教育教學素養,教學效果好,學生和教師評議優秀率均達90%以上;教學能力突出,發揮學科教學示范作用,近3年承擔過市級及以上公開課或示范課;在寧鄉市發揮學科教學示范作用,在市級以上優質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或指導青年教師獲得優質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一等獎;積極承擔培養學科教師的任務,培養與指導青年教師成長。
2.教研能力。發揮教研示范作用,帶動本校或本地區的教研活動。近五年主持1項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或教改項目,或作為核心成員(前五名)參與長沙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或公開發表3篇學科專業論文、撰寫的教改論文、研究報告在長沙市級及以上級別的研討會上交流3次以上、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論文獎勵3次以上;或有教育教學成果專著出版。
3.近三年內認定的長沙市第四批市級骨干教師或擔任寧鄉市級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并在考核中合格以上的,優先推薦。
(四)市級教學能手業務能力
1.教學能力。任教以來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320課時以上;樹立終身學習思想,不斷更新教育教學觀念,系統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和技能,教學效果好,學生和教師評議優秀率均達90%以上;有教學專長,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近3年承擔過本市(縣)級及以上公開課或示范課;在本校或本地區發揮學科教學示范作用,在本市(縣)級以上優質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積極參與校本研修、各級各類教學研討和對外交流活動,承擔教學示范、觀摩等任務。
2.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近五年主持或參與1項本市(縣)級及以上級別的教育教學研究課題或教改項目;或公開發表1篇以上學科專業論文、撰寫的教改論文與研究報告在本市(縣)級及以上級別的研討會上交流或獲得市級一等以上獎勵;或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面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顯著,獲得本市(縣)級教育部門和同行專家的肯定性評價,教學改革經驗得到本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推廣。
3.在本市(縣)級及以上優質課評比或教學技能競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優先推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教育局成立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局人力資源科。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全面負責卓越教師的遴選推薦和培養工作。
2.廣泛宣傳,充分發動。各單位要組織廣大教師和參評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廣泛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申報。
3.堅持標準,民主推薦。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標準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卓越教師推薦工作方案,要嚴格按照遴選標準和程序進行推薦,不得減少操作環節。
4.加大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各單位要在同級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分級負責制的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工作。參評人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賄賂參與遴選推薦工作的專家或工作人員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要立即終止其參評資格,已獲遴選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應資格。有關專家或工作人員如發現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資格,并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各單位要對參評對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嚴格把關,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蓋章,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申報表》(見附件2)、《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遴選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見附件3)的相關規定,將每名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匯總裝訂成冊,不得有錯漏。有關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及《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推薦花名冊》(見附件4),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市直學校、民辦學校和教育二級單位以學校為單位),于4月10日前統一交寧鄉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科2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岳老師,聯系電話:0731-81800220
電子郵箱:7974274@qq.com。
寧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