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招聘工作人員7人公告
來源: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3-30 09:16:38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8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
一、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情況簡介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是云南省司法廳直屬副廳級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為中央政法專項編制,是司法部昆明培訓基地、云南省政法系統干警教育培訓基地、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繼續教育基地、法律服務人員培訓基地和中等職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西南政法大學云南函授總站,主要承擔著監獄戒毒人民警察繼續教育及警銜晉升培訓、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和各類法律職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任務,同時根據其他政法部門和社會需要,開展法律職業培訓、法學專業繼續教育。
二、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招聘范圍和條件,具體詳見附表中各崗位專業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
五、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應屆畢業生(2016年及以后畢業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5.身體健康;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期間受到留校察看處分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3.在各級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錄用人員。
六、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18年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公開招聘考試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云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時間安排
提交報考申請時間: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三)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審核由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負責,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依據考生所填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計算機無法判定時(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填寫為“未納入專業目錄中專業”、“相近專業”或“具備崗位要求的相關資質”等),報考人員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審核單位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報考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可直接聯系審核單位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人工審核的權限為省級各招聘單位、參加省級統一考試的州(市)人社局,逾期未審核的報考人員,請直接聯系相關審核單位。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時期間完成交費。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8年5月21日09:00時至5月26日09:00時,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4月28日在云南省司法廳網站(http:www.sft.yn.gov.cn)進行公布。
(六)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七、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2015版。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如同一崗位出現主動放棄人員,則相應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明材料;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考核證書;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省司法廳網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經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并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方能開考。
(四)各項成績計算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50%+面試總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
(五)體檢
由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行人社部、衛生部聯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筆試、面試、擬聘用人員在云南省司法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其中擬聘人員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組和云南省司法廳審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八、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組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云南省司法廳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5185186;
(二)監督電話:0871-64189072(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組)
0871-65188879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紀委、監察處)
附件1: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xls
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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