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白城通榆縣招聘65人公告
為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幫助委培生、退伍軍人特殊群體解決就業問題,結合全縣脫貧攻堅戰、“平安通榆”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攻堅戰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員協助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區開展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輔助崗位人員招聘計劃
扶貧協助員32名,扶貧檔案整理協助員3名,社區工作協助員10名,房屋征收協助員10名,共計招聘輔助崗位人員55名。
(二)協勤崗位人員招聘計劃
共計招聘協勤崗位人員10名。
以上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人員資格條件
(一)輔助崗位人員報名條件
1、“培養方式”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統招、并軌、自費等畢業生),派遣證(或就業報到證)注明到通榆縣原人事局報到的畢業生;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協勤崗位人員報名條件
1、男性,退伍軍人,身高在1.70米以上;
2、具有通榆戶籍且在開通鎮有固定住所;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0年4月2日至1987年4月2日期間出生);
4、體能測試達到人民警察招錄測試標準;
5、身體健康,體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
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通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
(二)報名時間
2018年4月2日—4月4日,4月8日—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
縣人社局一樓大廳(通榆縣風電大路1508號)。
(四)報名要求
1、報考輔助崗位人員提交的材料:報名者須持《2018年通榆縣公開招聘輔助崗位人員考試報名表》(詳見附件2)一份(從通榆公眾服務平臺(微信平臺)或中共通榆縣委通榆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名處需本人手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派遣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個月內)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2、報考協勤崗位人員提交的材料:報名者須持《2018年通榆縣公開招聘協勤崗位人員考試報名表》一份(從通榆公眾服務平臺(微信平臺)或中共通榆縣委通榆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名處需本人手寫)(詳見附件3)、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個月內)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3、報名人員為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的,報名時需要一同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每名報考輔助崗位的人員在公布的崗位中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2個崗位及以上的無效。
6、免收報名費、考試費。
7、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1、報考輔助崗位人員由縣人社局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需提供本人檔案,審查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制發準考證。
2、報考協勤崗位人員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審查及測試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制發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六)開考比例
本次考試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聘用考試
本次考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筆試、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缺一不可)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按照招聘崗位及筆試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成績并列超出招聘崗位的組織加試確定擬聘用人選。考試成績在通榆公眾服務平臺(微信平臺)進行公示。
五、體檢、終審與考察
縣人社局負責組織考試入圍的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報考輔助崗位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協勤崗位人員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須提交本人檔案到縣人社局進行終審,終審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情況進行考察。體檢、終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按照招聘崗位及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于招聘輔助崗位人員出現的空缺崗位,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在報考輔助崗位 “服從調劑”未入圍考生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解決。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名單在縣人社局公示板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及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的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及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問題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1、通過本次公開考試聘用的人員不納入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報縣人社局備案。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初次備案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細則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考核方案或本單位本行業考核細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試直接續簽合同。
2、輔助崗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險一金”)。協勤崗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含“五險一金”)。今后根據事業發展、有關政策規定適度調整。
八、管理與解聘
1、聘用人員需嚴格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凡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解聘人員今后不得再參加所有面向委培生、定向生和退役軍人的招聘考試。
2、聘用人員為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的,在報考前須經得本單位同意,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取消其公益性崗位身份,并與原單位解除協議。
3、縣人社局要對各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支付報酬、繳納保險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應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報名咨詢電話:通榆縣人社局計劃錄用調配科0436-429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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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榆縣公開招聘輔助崗位人員及協勤崗位人員單位及招聘計劃表.xls
通榆縣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