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南通如東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234人公告
2018年春季如東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經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如東縣教育系統2018年春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間出生)。大專學歷畢業生限如東縣生源或戶籍(戶籍落戶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如東縣教育系統編制內教師以及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報考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春季如東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見附件)。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址:如東教育信息網,網址:www.rdedu.net.cn。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4月13日09︰00~4月16日17︰00。
4.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13日09︰00~4月17日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4月13日09︰00~4月17日18︰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應聘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3.如東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4.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填報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根據南通市物價局、南通市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參加面試的考生另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由承擔體檢工作的醫院按實收取。
6.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規定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如東教育信息網(www.rdedu.net.cn)、如東人才網(www.rdrc.com.cn)予以公告。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由如東縣教育局電話通知改報其它崗位。
7.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8.網上打印準考證。經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8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8︰00登陸如東教育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東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4512932。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報考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職教舞蹈、職教播音與主持、跳遠教練、學前教育崗位的(崗位代碼為:06、07、11、12、19、20、21、22、26、27A、27B、28、29、30、30、31A~31G),需加試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考試、資格復審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占20%;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占80%。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于筆試后2天內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信息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③大專學歷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技能測試
1.報考加試技能測試崗位的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技能測試內容為:
(1)中小學體育(崗位代碼:06、20、27A、27B):隊列口令(40分)、足球(30分)、體操(30分)。
(2)中小學音樂(崗位代碼:19、26):清唱(曲目自選,時間不超過3分鐘。40分)、鋼琴演奏(指定曲目。30分)、特長展示(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30分):演奏除鋼琴外的其他樂器(樂器自帶、曲目自選)或舞蹈(自編自舞、自選曲目、自帶伴奏帶和不包括手機在內的音響)。
(3)中小學美術(崗位代碼:07、21、28):素描(40分)、人物速寫(30分)、美術字(30分)。
(4)中小學信息技術(崗位代碼:22、29):PPT課件制作(40分)、Flash動畫制作(30分)、Scratch編程(30分)。
(5)學前教育(崗位代碼:31A~31G):鋼琴彈唱(指定曲目,40分)、舞蹈(自編自舞、自選曲目、自帶伴奏帶和不包括手機在內的音響,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30分)、兒童畫(30分)。
(6)跳遠教練(崗位代碼:30):100m(40分)、立定三級跳(30分)、鉛球后拋(30分)。
(7)職教舞蹈(崗位代碼:11):鋼琴演奏(指定曲目,30分)、舞蹈(自編自舞、自選曲目、自帶伴奏帶和不包括手機在內的音響,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30分)、舞蹈(評委指定,40分)。
(8)職教播音與主持(崗位代碼:12):播音(內容指定,40分)、配樂朗誦(內容指定,30分)、講故事(內容指定,30分)。
2.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名單和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于資格復審后2天內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信息網公布。技能測試所需工具(鋼琴、計算機和體育器材除外)由報考人員自行準備。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1)加試技能測試的崗位。在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同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不加試技能測試的崗位。在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中,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同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3)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于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信息網公布。
2.面試的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時間、地點,按指定課題集中獨立備課后(備課時間:40分鐘)按抽簽序號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課(上課時間:10分鐘)。
3.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1.不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2.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1.參加體檢人員的確定。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并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信息網公告。如末位人員總成績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分者;如面試成績仍出現同分,有技能測試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技能測試仍同分的,一并進入體檢;無技能測試的,一并進入體檢。
2.體檢辦法。體檢由如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人員體檢還需執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有關規定。
3.考察人員的確定和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如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按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的原則,由如東縣教育局組織部分崗位(同類崗位有2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選擇崗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崗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由如東縣教育局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在2018年8月中旬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結聘用手續。2018年應屆生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4.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同分,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沒有技能測試的崗位一并遞補;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如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一并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監督舉報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4513102(如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第十紀檢組)。
舉報信箱:rdxjyjjcs@126.com。
八、本公告由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4512932(如東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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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