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州直機關(參公單位)及事業單位實行員額經費管理的新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意見》(延州人社聯發〔2012〕11號)精神,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延邊州房屋管理中心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5、性別不限,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6、具體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詳見《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人員;
2、曾因違法違紀,被有關部門認定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報名地點: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處(520房間)(延吉市河南街1088號,明大公寓小區南側)。
(三)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法。
1、報考人員(委托代理人)報名時,報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學校證明)及復印件2份;近期(6個月內)1寸同一底片(紅底)免冠證明照3張;《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報考登記表》(附件2)2份,登記表可在延邊州人社局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用A4紙打印。
2、報名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四)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
(一)漢語、朝語講解員崗位考試順序為先面試后筆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報考登記表》參加考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網上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筆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筆試人選;如多人面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筆試。筆試考試科目為通用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通用理論知識。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具體筆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筆試通知。筆試成績在網上公布。
(二)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漢語、朝語講解員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分別占60%、40%;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進行再次面試。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五、體檢、考察
面試、筆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根據進入面試、筆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告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以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待遇。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延邊州住建局人事處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工資,依據延吉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核定,并繳納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單位承擔部分由州財政局核定,由用人單位繳納各項保險;不核定其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個人取暖費。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州人社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信息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招聘政策由州住建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433-2870615。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延邊州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docx
附件2:延邊州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報考登記表.doc
延邊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