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人簡章
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虎丘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虎丘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
本次招錄崗位:區聯動中心輔助人員;招錄人數3名。
二、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三)大專(含)以上學歷,如本科及以上者可優先考慮。
(四)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戶籍,高新區戶籍優先。
(五)年齡在20周歲(含)以上、36周歲(含)以下。
(六)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視力達4.9)。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審時不予通過: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
委托區人才中心,根據分局招錄簡章,進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9日(周一)9:00-15:00
報名地點: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人才市場(獅山路22號人才廣場2樓)。
如報名人數不足,將酌情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報名咨詢電話:0512-68251324、0512-68414170。
2.報名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個人簡歷、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請務必保證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
(二)筆試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錄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六)錄用
政審通過后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具體以通知為準),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并與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區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監督電話:68750722;68750855。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虎丘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報名登記表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