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11人公告
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了湖北省宜昌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本次計劃共招聘111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教材用書推薦使用《2018年湖北事業單位考試一本通》及其配套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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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精神,結合宜昌市直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涉及市直28個事業單位,71個崗位,共招聘111人。詳見《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報名系統自動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者需網上繳納筆試費。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報考成功人員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報名須知: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18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6.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有關規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大學生村官” (簡稱“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三項目”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4),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號,704室),本次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2。
(4)筆試查詢:本次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筆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待國家統一閱卷完畢,由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宜昌市人社局網上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審,復審應提供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資格證和其他有效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對擬聘人員在市人社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056361;舉報電話:0717-6056603。
附件: 1.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3.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單位網址、咨詢電話、紀檢監督電話一覽表.doc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