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編辦有關負責人就全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答記者問
來源:黑龍江日報
2018-04-08 08:46:19
原標題:黑龍江省編辦有關負責人就全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答記者問 聚焦重點明確目標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針對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事宜,省編辦副主任、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李東民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問:為什么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答:我省事業單位在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同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還不完全適應,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事業編制規模總體偏大。我省事業編制總量在全國排名靠前,與人口、地域面積和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大量人力資源、政府資產和財政資金配置在事業單位等非生產部門。二是事業機構重復分散設置。很多職能相近或交叉的事業單位重復分散設置在不同主管部門,導致人財物力重復投入。三是事業功能定位不清。一些事業單位變成了“二機關”,偏離了公益性宗旨;一些應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單位異化為機關或收費組織,成為“紅頂中介”;一些事業單位占有土地、林地等資源,參與市場競爭,嚴重偏離了公益目標。四是一些事業單位規模過小,業務能力受限。在人員編制較少的事業單位中,真正從事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往往不足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影響了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水平和質量。
問:本次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什么關系?
答: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不是對之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否定和另起爐灶,而是事業單位改革整體布局的兩個階段,分類是前提,機構改革是其延伸和深化。
問:本次改革的任務和目標是什么?
答:通過機構改革,省直事業單位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20%,事業單位內部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20%,事業編制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5%;市(地)、縣(市)事業單位機構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0%,事業編制總數原則上至少精簡10%。
問: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怎么改?
答:主要通過以下途徑推進:一是全面壓縮現有事業單位編制規模。二是大力精簡事業單位機構數量。具體來說,“空殼”事業單位一律撤銷;整合撤并“小散弱”事業單位。省直編制30名及以下單位、市(地)編制5名及以下單位、縣(市)編制3名及以下單位要重點推進機構整合;省直編制5名及以下單位原則上一律撤并。通過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中,20名及以下編制規模的事業單位最多只可保留1個;優化整合職能相同或相近事業單位,按整合后單位職責任務確定合理的事業編制規模;推進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域事業單位整合。重點是科研、報刊、干部教育、培訓療養、地質勘查、工程勘察設計、檢驗檢測認證、信息服務等領域事業單位。三是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與黨政機構改革相銜接,全面清理和剝離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關。推進行政執法力量下沉,實行以市縣屬地化執法為主的管理體制。四是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區分不同事業單位經濟效益,實施不同改革政策。經濟效益較好的先期轉企;經濟效益一般的創造條件轉企;不具備轉企改制條件的予以撤銷或穩妥退出事業單位序列。五是推進公益類事業單位去市場化。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開展分類回頭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舉辦企業),不得取得經營性收入;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從事的競爭性業務及收入進行清理規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一律不得從事面向市場的競爭性業務并取得競爭性經營收入。
問: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與黨政機構改革是什么關系?
答: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黨政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部門要協同推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黨政機構改革,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工作步驟,搶前抓早,倒排工期,力爭9月底前完成第一輪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避免與黨政機構改革相互交織。同時,要提前梳理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權情況,盡快提出改革意見,做好與主管部門新“三定”規定的有效銜接。主管部門不管是否涉及整合撤并,都要繼續按原職責落實工作任務,確保不出現責任缺位、工作斷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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