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婁底市氣象部門招聘公告
婁底市氣象部門2018年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方案
為加強湖南婁底市氣象部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現就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湖南省婁底市氣象局人事教育科負責組織2018年度新進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招錄考試的日常工作。各個環節由市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三)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
根據中國氣象局批復2018年度高校畢業生接收計劃
五、程序及考試安排
(一)公告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氣象人才招聘系統(http://zp.cmatec.cn)、湖南氣象網(http://www.hnqx.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至4月15日24時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應聘者登陸氣象人才招聘系統,填寫相關表格及信息。
(三)資格審查
婁底市氣象局人事、紀檢部門對報名學生進行基本條件審核,經審核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內容及形式
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氣象基礎知識、氣象職業能力測驗和崗位所必需的專業基礎知識,閉卷考試,總分100分,試卷委托專門考試機構出題。
面試: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題目為結構化面試題型,面試主要考察個人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總分100分。
六、聘用進度
1.考察
根據畢業生筆試和面試成績(筆試、面試各取50%確定),由畢業生錄用考務小組擬定。根據人崗相適、雙向選擇的原則,按照崗位需求、畢業生情況、考試成績,各用人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慮,報市局黨組研究確定考察人選。
重點考察擬聘學生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等方面情況。考察未通過的不再進入體檢程序,不予聘用。
2、體檢
組織通過考察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招錄體檢通用標準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公布擬聘用名單
報省局人事處審批,公布擬聘用名單,在湖南氣象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
4.遞補和調劑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需求、畢業生學業情況、面試成績集體研究排序確定擬遞補人選。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調劑崗位面試或考察人選,應從報名自愿參加調劑并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畢業生學業情況、面試成績集體研究排序確定。
5.聘用
經公示結束后,對擬聘學生無異議,將與我局人事部門簽訂就業協議(三方協議),學生畢業后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報到證(派遣單)到市局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
七、工作紀律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所有考官在考試期間均上繳通訊工具并統一保管。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局紀檢組全程監督。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公告公示有關情況,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做好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種干擾,確保公平公正。對參加公開選拔過程出現的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招錄資格。
八、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湖南省婁底市氣象局人事教育科
聯系電話:0738-8226209
郵編:417000
地址: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西貿街173號婁底市氣象局
湖南省婁底市氣象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