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炎陵縣事業單位招聘35人公告
2018年炎陵縣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進人機制,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其中全額撥款32個,自收自支3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名。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附表一。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2000年4月3日至1982年4月3日期間出生),部分放寬年齡到40周歲以下(即2000年4月3日至1977年4月3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一《崗位計劃表》)。
5、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本次招聘,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6、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7月1日前持有符合職位要求、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7、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招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以戶口簿為準,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截止前具有該崗位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的戶口。
應聘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4、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約定服務期內的在編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過如下網站查閱,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zhuzhou.gov.cn)、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 (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考工作由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炎陵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五、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方式與時間: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4月23日上午08︰00至4月27日上午12:00,在此期間通過炎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ylrsks.gov.cn)完成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時間:4月23日上午8︰00至4月27日下午18:00,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考生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詳見附表三。
3、打印準考證時間:完成報名并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于5月22日 8:00至5月25日24:00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必須完整填寫報名內容和上傳近期證件照片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報考時請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職位的報考條件,對報考崗位的工作職責、所在區域等作適當了解,慎重、理性報考。
網上報名期間,尚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正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網上報名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等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責任。
5、 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六、考試及資格審查
已打印準考證人員均參加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筆試
⑴筆試內容: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個科目。
⑵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上通知。
2、資格復核
⑴資格復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告。
⑵資格復核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核對象。
⑶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3、面試
⑴資格復核合格人員即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⑵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⑶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4、成績合成
⑴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⑵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⑶所有崗位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⑴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⑵體檢在縣紀委監委和人社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
2、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察對象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3、遞補: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務期要求的崗位,服務期不得少于規定的年限,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出縣外手續。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咨詢和監督電話
監督電話:
炎陵縣人社局:0731-22979560
炎陵縣紀委監委:1897338319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2018年度炎陵縣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