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張家口下花園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65人公告
來源: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4-08 09:37:53
下花園區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批準,2018年我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5名,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名額
2018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5 名,招聘單位的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下花園區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8年7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的畢業生;
3、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9日至2000年4月9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9 日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編公務員、全日制非應屆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 9日—4月13 日。
2、報名地點:下花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
3、報考人員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攜帶填好的《下花園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并提供從學信網打印的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交小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及報名考務費1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持縣(區)級扶貧辦證明可免收報名費。
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院校蓋章的《2018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5、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持身份證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醫學類崗位的考生,參加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其他崗位人員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包括《醫學相關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兩部分比例約為8:2,滿分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部分比例約為5:5,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兩周后,在下花園區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進入面試人選。
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劃定。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工作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實施。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計算綜合考試成績,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報考醫學類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報考公共類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高者優先。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以及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擬聘人員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復審不合格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取得畢業證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體檢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下花園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和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就業、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招聘期間,考生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要及時通知招聘主管部門,避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監督電話:0313-5151110
咨詢電話:0313-5169308
附件:
下花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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