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209人公告(第一次)
來源:廣州市黃浦區(qū)教育局
2018-04-09 10:02:58
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第一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區(qū)教育發(fā)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育資源,我局將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在黃埔區(qū)設置考點,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1所公辦學校(幼兒園)編外聘用制教師209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和報考專業(yè)等情況詳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接受相關處罰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fā)布公告之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除了以下具體資格條件,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1.應屆畢業(yè)生:2018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30周歲以下。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報考人員必須為在職教師(含教育培訓機構)。其中,中小學校教師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可放寬到本科及以上學歷。現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一年以上任教經歷,年齡35周歲以下。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最近一年的在職教師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明細(社保局加蓋公章)。
3. 應聘中小學教師職位的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小學職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九年一貫制學校職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8屆畢業(yè)生須取得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并承諾在正式入職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4.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發(fā)布公告之日。
5.所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專業(yè)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或沒有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yè)證書、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6.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7.報考英語教師職位的,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八級考試。
8.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yè)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yè)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9.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18年4月23日9:00起至4月25日17:00止,登陸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人只限填報1個具體職位。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二)現場確認: 2018年4月27日9:00至16:30止,地點:廣州市黃埔區(qū)大沙東路333號大院(原黃埔區(qū)政府,地鐵5號線大沙東站C出口)。報考者本人請于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面試:時間初定在2018年5月5日、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網的重要公告欄(www.hpedu.gov.cn/)通知為準。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不帶入綜合成績,只做篩選比例參考。在面試分數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分數高低,按1:5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如通過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5倍,資格審核對象為通過面試的實有人數。
(四)資格審核:時間初定在2018年5月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網上通知為準。通過面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所需攜帶的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3、4)。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核的,均不得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所缺名額,可根據面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
(五)心理品質測評:時間初定在2018年5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網上通知為準。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須參加心理品質測評。心理品質測評采用上機測評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考生的心理品質測評分不帶入綜合成績。
(六)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初定在2018年5月15日、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網上通知為準。
通過心理品質測評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測試采用試教的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0分鐘,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幼兒園帶班教師、美術、音樂、體育學科須增加專業(yè)技能展示,考試時間增加5分鐘,分數計入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考生可根據本人專項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展示所需器材。專業(yè)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按照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如通過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3倍,筆試對象為通過專業(yè)能力測試的實有人數。
(七)筆試:
1.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于2018年5月18日12 :00開始登陸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初定在2018年5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安排為準。
3.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教學管理、時事政治等相關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八)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yōu)?0分。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關于印發(fā)<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初次體檢費用由黃埔區(qū)教育局承擔,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需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原則上為1:1。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通過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十)公示: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錄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中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材料證明材料。
四、人員錄用和工資待遇
(一)錄用。錄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合同期為三年一聘。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
(二)工資待遇。按照黃埔區(qū)編外聘用制教師的薪酬標準執(zhí)行,人均撥款標準不低于13萬元(含單位和個人部分五險一金、績效工資等)。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擬錄用的應屆畢業(yè)生均只提供初級崗位聘用。在職人員按確定后的職稱,經認定程序批準后按照相應崗位等級聘用。
(二)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三)錄用人員的人事檔案自行掛人才服務中心。
(四)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時間以及職位,可根據工作進度作適當的調整。有關通知將在黃埔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六)咨詢電話:020-61877389,61877380,82116635
監(jiān)督電話: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
1.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第一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職位表
2.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3.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第一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資格審核目錄表(應屆畢業(yè)生)
4.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第一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資格審核目錄表(社會人員)
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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